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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回应“老师酒后踹飞学生”:打人者被拘十五日
网上紧急发布“说明”
11月4日,萍乡学院发布了“关于网传我校老师踢打学生事件的说明”,《说明》中提到,11月3日晚上,有部分学院的学生在三食堂露台开展活动。当晚20时左右,学校科发公司水电班职工张某某酒后在现场踢打了学生。学生余某某被张某某踹了一脚后,跌倒在地上。事件发生后,学校高度重视,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将该名学生送医检查。经检查,未发现明显异常,已于4日凌晨一点左右返校。
当事人下跪道歉,已停职
该校说明中还提到,涉事人员张某某已向余某某同学当面赔礼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目前,公安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学校决定对涉事者张某某给予停职检查的处理,并待派出所对此事依法处理后作出进一步处理。随后网络上传出的张某某道歉视频显示,张某某当着学生的面道歉,还给学生下跪,称“很错很错,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错的事情,我的所作所为对你们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创伤”。对于校方的说明,不少人仍有疑问,特别是对张某某的身份存疑,以及为何事发时张某某在对学生进行训话。
萍乡学院回应:当事人系酒后所为
对此,记者联系了萍乡学院宣传部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据综合多方面情况了解到,被打女生余某某是该校一名大二学生,担任了新生教官。当天学生正在团建,其中大部分是新生,张某某喝醉酒后,于是就吆喝着让学生集合。此时余某某正好从旁边小跑经过,就被张某某一脚踹中,倒在地上。
身份非领导,系水电班职工
至于对张某某“水电班”工作人员身份的存疑,该负责人表示其确为学校科发公司水电班职工,该公司主要是为校方提供各种后勤及物业服务的,张某某在校工作近30年,其外形较好且普通话标准,也经常参加诗歌朗诵活动,加上事发周围学生大都为新生,对其并不熟悉,所以张某某会被认为是“领导”,而从宣传部负责人提供的“校方通讯录”中,张某某名字确实在“科发公司”一栏。
打人者被拘十五日,校方会有后续处理
该负责人最后表示,5日上午,警方决定对张某某处以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校方也将根据警方的处理及调查事实,对张某某进行后续处理。
(原题为《视频丨网传“飞踹事件” 萍乡学院正式回应问政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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