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两天,两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多地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2020-11-10 09: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11月8日,天津市通报新增一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月9日晚,上海疫情防控工作发布会发布通报,称上海新增1例确诊病例。

两天,两地出现本土新增病例。国内多地疾控中心发布紧急提醒。

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上海、天津两市再次出现本土疫情,自11月9日起,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疫情风险等级升为中风险,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疫情风险等级升为中风险。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传播风险,结合近期国内疫情特点,现对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市民持续关注上海、天津两市发布的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现居住我市,且与上海、天津两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的市民,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并请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也可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相关防控措施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哈尔滨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市、县区(市)两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请市民近期不要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营前村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心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上海市和天津市其他区域。如必须前往,请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哈后,要按照我市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三、近14天内有上海、天津两市旅居史的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四、市民要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做到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日常生活要注意饮食卫生,生熟食材分开、食物煮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1月8日至9日,天津市、上海市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地病例,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街、中新渔港冷链物流区A区和B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已被列为中风险地区。广大市民要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武汉市疾控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

一、10月25日以来,有天津市、上海市中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等防控措施。

二、10月25日以来,到过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人员(上述中风险地区除外),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三、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从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返回武汉的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四、广大市民购买各种冷冻食品,特别是进口鱼、肉、海鲜等冷冻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市场、超市,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病意识,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人员密集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六、广大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重点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佩戴口罩和手卫生等防护措施。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天津、上海分别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25日(含)以来,凡是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来(返)长人员,特别是到过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与天津、上海发布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上述地区来返长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的,要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所有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来返长人员均要接受14天健康随访。

二、各社区(村屯)要对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来(返)长人员开展摸排登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天津滨海新 、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来长人员,并进行报告。

四、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如一定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返长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长后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月8日,天津市通报新增一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日通报新增一例无症状感染者,以上两例均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海联冷库有流行病学关联,相关密切接触者和环境样本检测正在进行中。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厦门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健康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关注天津市发布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健康管理。10月25日以来,从天津市来(返)厦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从滨海新区来(返)厦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按我市相关防控要求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二、在我市加工经营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的进口商、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经营者要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按有关规定及时上传信息,确保做到“来源合法可溯、去向可追”。

三、请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分餐制,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如有疑问请拨打厦门市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咨询服务专线:0592-3279055。

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月8日凌晨2时许,从天津市防控指挥部获悉,经排查,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一份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检测阳性,一名装卸工人核酸检测阳性,已被送往定点医院治疗。相关密切接触者和进一步的环境样本检测正紧张进行中。

11月7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接到山东省德州市通报,经天津市从境外进口的冷冻食品外包装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天津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力量对位于中新生态城的海联冷库相关冷冻食品、冷库、运输车辆等进行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并集中隔离。经初步排查,截至目前,一名冷库装卸工人和一个冷库门把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其他人员及环境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装卸工已被送往定点医院,对相关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和病毒溯源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鉴于上述情况,为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大庆市疾控中心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醒广大市民谨慎购买、生食进口冷链冷冻产品(含海鲜产品),降低感染新冠病毒风险。

二、请市民继续关注各地市发布的进口冷链冷冻产品(含海鲜产品)排查信息。如购买可疑批次产品,请市民不要恐慌,封存并及时联系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规范处理。

三、提醒广大市民到正规市场、超市购买冷冻产品;购买冷冻食品时,尽量避免手直接触碰,可以戴手套或购物袋反套住手挑选;购买海鲜产品回家后,可用75%酒精消毒食品外包装;储存此类产品时,最好采用独立封闭包装;清洗、切割时,也要注意容器、刀具、案板生熟分开;食物需充分煮熟后再食用。

四、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常洗手、常通风。时刻注意自身、家人及周围人员健康状态,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或劝导就医。就诊时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

五、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辨别能力,相信科学的力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综合

原标题:《两天,两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多地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