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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美团京东腾讯市值蒸发超2万亿港元,发生了什么?

2020-11-12 18: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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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出品 文丨梁春富 编|深海

正当国内互联网巨头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各自的"双十一"狂欢之际,11月10日一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反垄断指南》),并于当日公开征求意见。

雷达财经注意到,《反垄断指南》不仅将平台定义为互联网平台企业,还将互联网平台在经济领域的垄断协议以及涉及垄断的相关行为进行了明确定义,同时执法手段以及处罚措施较以往也有一定的创新和设计。

具体来看,这意味着互联网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对消费者进行大数据"杀熟",利用规则、算法、技术、流量分配等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交易等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垄断行为"。

受此消息影响,11月10日,国内互联网巨头们港股集体暴跌,阿里巴巴跌5.10%,腾讯跌4.42%,京东集团跌8.78%,美团跌10.50%。11月11日,港股科技股再度跳水。两日互联网巨头合计市值蒸发超2万亿港元。

"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或被认定为垄断行为

11月10日起,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共24条,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大方面对平台经济领域做出反垄断指南。

文件特别提出,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

对于引起广泛关注的互联网平台在市场竞争中出现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垄断行为和问题,《反垄断指南》也作出了专门规定。

《反垄断指南》首次明确提出,要求交易相对人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为,将被认定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同时,该指南进一步规定了认定是否构成限定交易重点考虑的两种情形,一是当平台经营者通过惩罚性措施实施限制从而产生直接损害时,一般可认定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二是当平台经营者通过激励性方式实施限制,虽然可能会具有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如果具有明显的排除、限制竞争影响,也将被认定为限定交易行为。

同一个商品,不同的消费者却有不同的价格,而且往往是老用户、对价格不敏感的用户价格更高。对于如此的"大数据杀熟"行为,《反垄断指南》将其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

《反垄断指南》指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对新老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属于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此外,在经营者集中部分,《反垄断指南》提到了协议控制(VIE)架构: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达到国务院规定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市场人士认为,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平台经济领域出现的新型垄断行为出台反垄断政策,是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的应有之举。

平台企业因"二选一"纠纷不断,屡次被罚

过去以来,关于电商、外卖平台二选一的问题屡被查或被罚,也一直让商家"无可奈何"。

去年10月14日,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针对京东指责天猫"二选一"纠纷在微博公开发文称,"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拼多多联合创始人达达当时说,"二选一"是不对等的商业契约,二选一过程是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大平台,要求商家在稍大一些的平台和稍小一些的平台之间"站队",并且对商家不进行强行选择的后果附加了强制条件。今年9月份,中小型电商平台爱库存和唯品会也陷入二选一口水战,爱库存在微博发文要求唯品会立刻停止二选一行为。

雷达财经查询发现,除了电商行业的巨头,本地生活行业巨头美团也曾多次被曝出强迫商户"二选一",也屡次因"二选一"问题被罚。

早在2017年,美团外卖就曾因在浙江金华地区要求商家"二选一",被浙江金华工商管理部门处罚了52.6万元。

2018年4月,江苏省无锡市工商局约谈滴滴、美团、饿了么三家外卖平台,勒令外卖平台停止商户"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2019年3月20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团外卖在当地负责推广的飞公司"二选一"行为罚款25万元。

2019年10月14日,据国内媒体红星新闻报道,四川眉山市的多名商户遭遇美团"二选一",记者在走访眉山中心城区30余家商户中,多家反映被美团告知只能加入美团外卖平台,不然可能会面临涨至30%抽成、缩小配送范围、甚至于关店的平台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1月6日,雷达财经从"中国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处获悉,其发现"美团外卖"为与"饿了么"平台争夺市场份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使用不正当手段竞争,强迫商户自掏腰包对标饿了么,商户不执行就闭店,损害商户利益。

监管部门对于"二选一"行为亦是屡次打击。雷达财经梳理,"二选一"同时被《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禁止。

今年10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二选一"行为,并对"二选一"问题提出新的监管要求,明确规定平台不得通过不合理的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手段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接受独家经营。

该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出了"二选一"行为的法律边界,是对监管的一个细化。这也意味着,平台再像过去一样以接近于威胁的方式去要求入驻商家作出选择,一经查实肯定将面临处罚。

11月6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京东、美团、百度、字节跳动、快手、滴滴、新浪微博、拼多多、饿了么、小红书、携程、苏宁、阿里巴巴、腾讯等27家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参加了这个会议。会议对强迫商家"二选一"、刷单刷评等问题做出严厉批评,并提出互联网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九方面明确要求。

摩根大通:阿里美团潜在负面影响最深

这份犹如深水炸弹的反垄断指南究竟有何影响?多家研究机构或专业人士分别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反垄断指南》指出,本指南所称平台为互联网平台,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技术,使相互依赖的多边主体在特定载体提供的规则和撮合下交互,以此共同创造价值的商业组织形态;平台经济,是指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

中信证券表示,面临监管,在美国,IBM和微软经历数年的反垄断诉讼;在欧美地区,各个科技巨头在产品改进和更新隐私政策等之后,多以缴纳罚款的方式与监管机构达成和解。国内监管加强,料将对相关公司的产品研发、平台开放、用户与商家拓展、产品定价等方面产生影响,国内科技巨头亦将在运营层面迎合监管要求。

摩根大通则认为,此次的反垄断指南是对互联网领域现有垄断法的解释,短期内将引起相关股票下跌,尤其是美团和阿里。

摩根大通还提到,10月份传出斗鱼虎牙将1:1合并、新公司由腾讯控制的消息。反垄断指南的出台意味着双方的合并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和更多不确定性。

不过,高盛认为,反垄断指南的出台,将不仅有助于为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和创新商业模式的出现留下发展空间,也将更好地协调商家、消费者和平台的利益,同时还将促进长期、可持续的行业增长。

受相关消息的影响,包括阿里、美团、京东、腾讯等在内的港股科技股连续两天跳水。11月10日,阿里巴巴跌5.10%,腾讯跌4.42%,京东集团跌8.78%,美团跌10.50%。

11月11日港股收盘,港股互联网平台企业再度集体大跌,美团跌9.76%,腾讯跌7.39%,阿里巴巴跌9.8%,京东跌9.2%。

以港股股价计算,阿里巴巴两日市值蒸发8701.33亿港元,京东两日市值蒸发1927.95亿港元,美团两日市值蒸发3671.08亿港元,腾讯两日市值蒸发6373.84亿港元。截止11月11日港股收盘,AJMT两日市值合计蒸发20674.2亿港元。

对于《反垄断指南》的后续影响,雷达财经将继续关注。

注:本文是雷达财经(ID:leidacj)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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