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你的电动车上牌了吗?如何区分你买的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轻摩、电摩?看这里!
电动车
是很多市民常用的代步工具
但是
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叫电动自行车
在登记上牌、驾驶上路前
你必须要鉴别自己购买的
到底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
或者是非标电动车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部委以及省政府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4月15日贯彻执行的国家新标准(简称“新国标”)和电动自行车强制产品认证管理(简称“CCC认证”),我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需要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简称“非标”),车辆所有人申请非标电动车临时信息牌。在国家公告范围内的电动摩托车,需要到属地车管所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悬挂摩托车号牌,凭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才可以驾驶上路。
↓↓↓
区别一:参数不同
1. 最大设计车速:
① 电动自行车:不超过25km/h;
② 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大于50km/h;
③ 电动摩托车:大于50km/h。
2. 整车质量:
① 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55kg;
②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未对整车质量定义;
③ 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未对整车质量定义。
3. 电池电压:
① 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48V;
② 电动轻便摩托车:无限制;
③ 电动摩托车:无限制。
4. 电动功率:
①电动自行车:小于或等于400W;
②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大于4KW;
③电动摩托车:大于4KW。
区别二:外观差异
1、结构上,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不需要此结构功能。
2、外观上,电动自行车显得简易轻巧,简易款的模样还是跟自行车差不多,豪华款的有几分像踏板摩托车,但外形又没有摩托车大。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则车身装饰件较多,显得华丽大气。
▲电动自行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
▲非标电动车
区别三:合格证不同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合格证式样
▲电动两轮摩托车合格证式样
▲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式样
区别四:号牌样式不同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轻便摩托车号牌
▲电动摩托车号牌
▲非标电动车临时信息牌
区别五:驾驶资格区别
1. 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
2. 电动轻便摩托车:持F证、E证、D证;
3. 电动摩托车:持E证、D证。
区别六:能否载人
1.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2. 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可载人;
3. 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 人。
1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在哪里上牌
泗洪县金沙江西路13号(泗洪县车驾管服务中心)
要准备什么材料
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外地车主还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有效期内交强险保单。
2
国标电动自行车在哪里上牌
各品牌电动车销售门市(见下图)及车辆管理所院内。
要准备什么材料
身份证、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所需上牌车辆;需要注意的是,非泗洪户籍人员办理时,还须提供有效居住证。
3
非标电动车在哪里上牌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县已停止非标电动车上牌。如有在用非标电动车仍未上牌,建议大家以旧换新,更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再上路行驶。
法律责任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不得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未按照规定在指定位置悬挂、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已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满后仍上道路行驶的,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且未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两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各位小伙伴们
请抓紧时间给爱车上牌
一起营造更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做个文明守法市民
原标题:《你的电动车上牌了吗?如何区分你买的电动车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轻摩、电摩?看这里!》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