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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探索 | 刑事案件证据开示制度推广现场会暨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研讨会在泉州鲤城召开
11月5日,刑事案件证据开示制度推广现场会暨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研讨会在泉州市鲤城区召开。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颖、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志平出席会议,厦门大学刘学敏教授等高校学术专家,部分泉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地市县政法同仁代表受邀参加,会议由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苏紫燕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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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汇报
会上首先展示播放了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件放火案庭审视频,这是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的证据开示制度,适用在重罪案件领域的实践案例。
以此为切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开示制度在重罪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为题,从开示过程规范性、认罪认罚自愿性、矛盾化解实效性三个方面展开,进行证据开示制度适用工作情况汇报。02
座谈研讨
与会人员对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证据开示制度的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并围绕刑事案件证据开示制度和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问题等深入研讨、交流意见,提出了“证据开示应适用于案件的全部证据,辩护律师也应对所取得的证据进行双向开示”“加强证据开示场所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等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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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升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陈颖主任、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孙志平副检察长就如何适用相关制度办理重罪案件,提升重罪检察工作质效,发表了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讲话,为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志平要坚持务实创新,实现以点带面“谋发展”
近年来,泉州市检察机关在重罪检察领域做了许多探索和努力。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检察听证、证据开示等工作,多做有益探索,加大工作力度,以点带面推动重罪检察工作向更优方向发展。
要注重经验总结,推动工作成果“走出去”
要进一步做深做细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通过提炼总结典型案例、有效做法,着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展示探索实践成果,努力发挥更大的示范、带动作用,让“鲤城样本”“走出去”,真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要强化夯基固本,立足区域特色“树品牌”
要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合推进,持续强化重罪检察部门的岗位练兵和人才培育,多出精品案例,不断总结重大、疑难、敏感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适用的经验做法,培塑具有泉州特色的重罪检察亮点品牌。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颖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全省重罪检察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站位国家治理全局,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国家治理的重大意义,着力更新检察办案理念,充分履行检察主导责任。
立足类案特点,积极稳妥推进
推进认罪认罚适用工作是要坚持积极稳妥推进,做到质量和数量并重,实现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作为,稳步提升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另一方面,要坚持案件质量底线,防止以降低案件质量为代价,片面追求适用比率。
加强总结提升,做好成果转化
希望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本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吸收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相关制度,立足一线办案实际,扎实做好关键环节、关键步骤的细化设计,进一步总结提炼,努力打造可供学习借鉴的模板。
最后,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苏紫燕代检察长结合该院证据开示工作与现场会,代表该院作工作表态: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苏紫燕
做好学习领会,认真贯彻上级部署
坚决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依法主动履职,充分发挥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用心办好每一起重罪案件,全面提升重罪检察工作品质。
做好先行先试,稳妥推进探索创新
围绕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深化探索实践,努力为探索解决重罪案件认罪认罚适用阻滞问题提供“鲤城方案”。
做好精心培育,努力打造鲤城样本
用心打造过硬重罪检察队伍,继续围绕证据开示制度在重罪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不断丰富案件办理类型,努力培育精品案例,打造证据开示的检察“样本”,助推重罪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
转自:鲤城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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