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賨法守正 | “怎么办,我的子女争着要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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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太育有子女五人
子女们争着赡养
她却起诉至法院
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呢?
PART.01
撤诉?不撤诉?
“我妈妈要撤诉!”
这天上午,一位八旬老人在其二儿子的搀扶下来到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他向法庭表明其母亲要撤回要求五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起诉。听说老人要撤诉,认为老人赡养问题已得到解决的法官非常高兴,遂询问老人子女现在如何赡养她,老人却含糊其辞,并称不愿意子女们因她的问题闹上法庭。
此时,老人的其他几个儿子也气势汹汹跑来法庭,称老人的赡养、财产问题并没有协商好,不允许老人撤诉,一大家子就此在法庭争吵起来。
儿子们要“抢”着当赡养案件的被告?这番操作令人费解?原来不久前,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人的房子应政策被纳入拆迁范围。一时间,家中老宅变成不菲的补偿款,这本应是喜事一桩,却让这位八旬老人犯了难。子女们在补偿款的分配上产生分歧,进而引发该由谁来承担赡养责任的争议,并纷纷表示要尽孝道赡养老人。
几名子女各自为阵,谁也不愿意在赡养问题上让步。他们争论不休,甚至不惜对簿公堂。
“我妈又不是没人养,我一个人就可以养,不用法院来处理。”
“我也可以养,在我家吃住就行。”
眼见着双方争吵愈来愈激烈,年迈的老人出声制止无果,默默地掉下泪来。
法官见各方争执不下,便将子女和老人分开来,单独进行询问。
老太红着眼睛说......
“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之前一直是好好的,都是我的子女,我也不想他们吵,还是让法院帮我们解决嘛。”
PART.02赡养义务不应附加条件

在法庭为涉老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的背景下,此案做到了快立快审,且考虑到老太腿脚不便的问题,承办法官便在老人所住社区开展巡回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发现几名子女产生纠纷的真正原因是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他们担心,如果自己不能承担更多的赡养责任,就会失去更多的经济利益。
面对这样的家庭矛盾,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作出判决,而是采取调解的方式彻底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向其子女们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并明确指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各方对老人房屋拆迁安置权益有争议,但并非各方对其母亲尽赡养义务的条件。
承办法官反复耐心调解,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几名子女逐渐有所触动,表示庭审结束后再一起商量赡养事宜。
PART.03久违的笑容
几天后的下午,同样的一群人再次来到法庭。
“法官,这次我们想再坐下来好好谈谈我母亲的赡养问题。”
“上次法官提的方案我觉得也还合理,我能接受。”
“法官,我几个兄弟冷静了之后,现在也同意了之前商量的方案,今天来法院早点处理.......”
五个子女在法庭你一言我一语,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母亲由其中一个儿子照顾,主要负责日常起居生活,其余四名子女则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若因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由五个子女平均负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随着案件调解结束,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她感激地对法庭干警说:“谢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
法官寄语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兄弟姐妹之间,应常念手足共同成长之情,遇事互谅互让,包容互助,在共同赡养父母方面,应共同出力,遇到问题和气商量,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文稿|洪晨昕
原标题:《賨法守正 | “怎么办,我的子女争着要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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