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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言“弄死”民警还持1米长钢管对峙,一男子妨害公务获刑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通讯员 金玮菁
2020-12-15 16:5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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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扣我分数,你有什么权力,我要弄死你!”一男子不满交警处罚,不仅言语威胁民警,还持钢管对峙。

12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该男子朱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9月的一天,朱某驾驶货车在路上行驶,因违反禁令标志闯禁区,民警沈警官和辅警将其拦截,发现货车的临时号牌已经过期,朱某仅能提供手机中新临时号牌的照片。按照交通法规定,临时车牌需随身携带,沈警官就对其作出扣车及扣分处罚。

朱某一听急了,就对沈警官怒吼:“你凭什么扣我分数,你有什么权力,我要弄死你!”还从货车储物箱中拿出一根约1米长的钢管,往地上敲向民警示威。沈警官随即拿出警棍及辣椒水,警告他放下钢管,并呼叫派出所给予增援。此时,在场的厂区工作人员王某赶紧上前劝阻,并伺机将朱某的钢管夺了下来。朱某欲上车离开,沈警官和辅警便将其制服带至派出所。

朱某到案后很后悔:“我的确是违法了,民警的处罚没有错。我当时想着民警要扣车、扣分,很着急,才冲动地说错话、做错了事。”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因不满民警对其进行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言语威胁民警并持棍棒对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妨害公务罪对其提起公诉。

日前,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朱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检察官提醒,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遇到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积极配合调查才是明智选择,任何暴力、威胁阻挠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高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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