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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民燃气9月1日起调价,第一档上涨0.5元

澎湃新闻记者 臧鸣
2014-08-05 12:1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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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即将实施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IC 资料

        

        8月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国家有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经召开听证会、座谈会,以及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且报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上海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同时,修改完善现行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已形成《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的复函》(沪发改价管[2014]13号),在门户网站(www.shdrc.gov.cn) 予以公布。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已组织市、区(县)有关燃气企业形成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实施细则和有关问答,在上海市燃气集团网站(www.shgas.com.cn )和各区(县)燃气销售公司予以公布,各位市民可上网查询或致电上海市燃气集团“962777”热线和各区(县)燃气销售公司服务热线咨询。

实施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

        据介绍,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居民用气量分为3档,分别按照覆盖区域内80%、95%和超出部分的居民用户用气量确定。

        结合上海市实际,第1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0-310(含)立方米;第2档用气量对应户年用气量为310-520(含)立方米,第3档对应户年用气量为520立方米以上。

        据悉,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1档气价每立方米提高0.50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0元;第2档气价与第1档保持1.1倍的比价,即每立方米3.30元;第3档气价与第1档保持1.4倍的比价,即每立方米4.20元。

        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上海市居民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阶梯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户籍5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年度增加150立方米气量基数

        据悉,充值IC卡表用户按实际使用量执行阶梯气价;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按每立方米3.05元执行。

        户籍5人(含)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请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7人(含)以上的家庭,可申请选择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或申请选择按照每立方米3.05元的气价执行。

修改完善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据介绍,居民人工煤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05元,即从现行的每立方米1.25元调整为1.30元。居民人工煤气用户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转换为天然气用户后,按照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上海市修改《关于建立完善本市居民用户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公[2008]017号)的相关规定,将联动条件修改为当上海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者超过4%,将联动周期修改为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具体调价程序依然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如国家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目前,上海市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体系。据了解,近年来,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多种因素,主要通过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在下一次调整有关社会保障标准时,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统筹考虑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因素。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逐步每年向社会公开成本信息

        据介绍,燃气企业推进成本信息公开。结合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社会公开成本信息情况。今后,除调整价格前须向社会公开前3年度成本信息之外,也将逐步每年向社会公开成本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据悉,燃气企业将努力降本增效,提高运行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不断降低产销差率,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同时,加快旧管网改造力度,争取到年底实现338公里城市道路旧管网改造任务,推进老旧小区户内管改造工作。

        据悉,上海市将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包括取消居民用户过户费;推动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强化燃气热线和在线平台服务功能,加大电子账单推广力度;定期引入第三方服务评价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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