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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紧急撤下双11“折扣”“原价”信息,只保留促销价

澎湃新闻记者 邹娟
2014-11-06 20:02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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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商商品双十一促销界面


        “双十一”将至,11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市商务委约谈1号店、大众点评、百姓网、携程等本市17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明令严禁“双十一”期间先涨后降,虚假宣传等行为。

        同日,京东向参加“双十一”活动的商家发布紧急通知,禁止电商平台使用折扣和参考价等信息。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多个电商或都将把店铺和承接页面出现的所有“参考价”“原价”等字眼全部去掉,只保留商品促销价。

京东紧急撤下“原价”“参考价”        

        11月6日,澎湃新闻从京东获悉,他们已通知参加“双十一”活动的商家,撤下店铺和承接页面出现的所有“参考价”“原价”等字眼,只能保留商品促销价。

        当日18时,澎湃新闻记者点开京东网页,部分商家网页链接确实已不见“京东价”等字眼,只留下“促销价”“秒杀价”等字眼,但仍有部分商家,未来得及屏蔽。

        不过,澎湃新闻记者发现,1号店和亚马逊网页上目前大多保留了“原价”的字样;当当网的网页也大多保留了“市场价”字样。

        10月31日,工商总局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10家大型电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范电商用“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也不得虚构成交量、成交额。

        按照工商总局的总结,“双十一”是消费者受到侵权的“重灾区”,主要是一些假打折误导消费者,部分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存在“先提价、后打折”“先低价打折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单方面变更甚至撤销促销活动”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此外,工商总局还指出,电商存在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一些网络经营者使用“全网价格最低”“史上最低价”“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用语开展广告宣传。

        不过,对于只保留“促销价”,有消费者表示:“还是有点不方便,虽然有些原价并没有参考意义,但是这样的形式,也把部分有参考意义的真实原价给切掉了。”

上海工商明令禁止“先涨后降”        

        11月6日,上海市工商局、市商务委约谈1号店、大众点评、百姓网、携程等上海17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

        近几年,上海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迅速,同时网络违法行为也屡有发生,2014年以来,上海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8071件,查处网络违法行为1841起,提请市通信管理局关闭违法网站102个。

        面对即将开始的“双十一”和岁末年初系列促销活动,上海工商部门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对经营者资质和身份信息的审查,有效制止虚构、假冒身份经营和无资质经营等行为;同时,加强促销活动管理,防止个别经营者采取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虚假宣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等违法行为。最后,健全售后服务机制和优化售后队伍管理,及时、妥善好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得到切实执行。

        此外,工商部门将加大对相关网络平台“双十一”促销活动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对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宣传、是否存在消费欺诈及是否存在诋毁竞争者商业信誉等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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