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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已放开专车服务公司成立条件,官方:滴滴、快的尚未申请

澎湃新闻记者 李继成
2015-01-24 21:43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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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2015年1月1日开始,成立专车服务公司的条件已经放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任何公司的申请,包括滴滴、快的。”

尚无成立专车服务公司的申请        

        交通部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出,“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

        “从今年1月1日开始,就可以申请成为专车服务的公司。”孙建平表示,比如汽车租赁公司、出租车公司,车辆、驾驶员都有资质,但必须要到管理部门备案,申请相关资质,像滴滴、快的也可以来申请,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任何公司的申请。”

        孙建平表示,之所以强调要有资质,纳入管理网络,就是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的秩序。“不然私家车都是白天上班,晚上拉客,只会使城市交通管理越来越乱。”

        孙建平还指出,现在打车软件进来后,乘客看到顶灯亮着的车也招不到,“这是目前乘客反映最集中的问题。”

        在孙建平看来,打车软件进入市场应该符合三个条件:一是驾驶员接到订单后,务必把顶灯变成“电调”,不要误导路边扬招的乘客;二是一旦有乘客上车,接单就应该自动停止,一边载客一边接单,安全隐患大;三是目前出租车价格依然是政府管制,不应价外加价,对市场造成冲击。

        “这三个问题当时快的、滴滴都承诺会很好地解决,但到目前为止没有解决。”孙建平说。

        “我们也提倡约租的模式,优质优价的模式,不会扼杀新生事物,但必须依法合规,比如约租车的车辆是否有资格从事经营活动?一旦出现问题,乘客能否保证得到应有的赔偿?是否能接受和处理乘客的投诉?”孙建平表示,即便模式好,但不能只做赚钱的那一段,而把其它问题留给别的单位和部门。

目前对“黑专车”只能罚款        

        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在调研中发现,为了促使专车服务快速发展,包括Uber、滴滴专车、一号专车在内的平台纷纷烧钱,以补贴的方式吸引用户使用。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现有的出租车运营秩序。

        对此,屠海鸣认为互联网创新需要鼓励,但是穿着“互联网创新”马甲的黑车非法运营必须予以打击。

        2014年8月1日,上海市政府已发布《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网站、软件工具等提供召车信息的服务商,应当遵守客运出租汽车调度服务规范,并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客运服务驾驶员和车辆的信息。”目前,违反这一条款的处罚是“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屠海鸣表示,这一处罚过轻,参照海外经验,交通主管部门应该严格禁止专车运营平台招募无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营运,否则将处以严厉的处罚,“专车运营平台如果招募无营运资质的私家车从事营运,只要被发现一次,就要面临“平台被封”的处罚,而不是一罚了事。”

        对此,孙建平回应说:“委员提出的关于对黑专车的处理办法,会认真研究,但目前按现有规定,只能是罚款。”

        同时,孙建平也表示,互联网打车软件进来后会让司机产生紧迫感,对管理部门来说,也可以从中吸收有益的东西,如利用互联网调动社会资源,为更多的人服务。“这种‘搅局’也未必一定是坏事,但必须要讲秩序,讲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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