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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法官入额考试举行,上海力求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经验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高远
2015-05-30 20:3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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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上午,来自上海三级法院的624名法官在上海法官学院参加了上海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的首批入额考试。

        5月30日上午,来自上海三级法院的624名法官在上海法官学院参加了上海司法改革全面铺开后的首批入额考试。澎湃新闻记者(www.thepaper.cn)获悉这是上海继完成四家试点法院法官遴选工作之后在全市层面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上海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法院法官入额考核(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官入额程序分为7个步骤,统一书面考试是其中一环。据介绍,书面考试前需经过申请报名、岗位承诺、资格审查、业绩考核等程序,书面考试后还需经过审委会面试、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审议等程序。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此前,上海法院经过自愿报名、法官岗位承诺,以及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共有2202名法官参加首批入额遴选。上海法院采用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对这批法官中的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以不同方式择优遴选。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以往从助审员晋升为审判员在上海法院都须经过严格的书面考试和面试选拔。因此对审判员,上海法院此次以业绩考核为主,以能力考试为辅,择优确认入额。其中,在办案岗位工作的和离开办案岗位不满五年的审判员,主要考察其办案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可予入额。在综合岗位工作、此次提出转岗且离开办案岗位五年以上的审判员,工作实绩考核通过后,还需参加考试。

        对助理审判员,则以业绩考核与能力考试相结合方式择优遴选入额。首批入额助审员需符合一定年限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即高、中院助审员报名入额的需从事司法工作满6年,基层法院的需从事司法工作满5年。符合资格条件的助审员经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

        根据上述情况,上海法院确认参加此次入额考试的法官共624人,其中审判员91人,助理审判员533人。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书面考试主要对参考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设置了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裁判文书撰写等题型,其中,案例分析和裁判文书撰写区分专业方向作答。

        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经过审委会面试,并按既定程序产生拟入额法官人选,根据上海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要求上报进行确认和遴选,最终选拔出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优秀法官纳入员额管理。

        审判员董燕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一科科长,此次提出了转岗到一线办案的申请,由于已离开审判岗位超过5年,需要参加入额考试。她表示,这5年来法律更新很多,“这次考试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一次再学习的机会,我也可以对一些新的法律进行一次系统学习。” 据悉,根据《上海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综合岗位审判员转岗到办案岗位入额后,必须在一线办案,原综合岗位行政职务不予保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黄贤华从事审判工作已有14年,她为此次考试作了精心准备,她说:“考试还是很有压力的。”她认为,员额制之后,法官将更加职业化、专业化,这正是自己的职业理想。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兼司改办主任郭伟清表示,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之一,各项工作没有先例可循。“我们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上海法院实际,积极创新,勇于探索,设计了包括今天的入额考试在内的一整套选拔专业化、职业化法官的科学工作机制,力求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沈国明、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王教生、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章华等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并对考试工作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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