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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上海出租车起步价涨到14元,取消1元燃油费

澎湃新闻记者 李继成
2015-09-30 14:57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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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调整上海市域出租车运价,并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图中为目前运价。 贾亚男 澎湃资料

9月3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交通委获悉,10月8日起调整上海市域出租车运价,并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11月1日起市域出租车全部执行新运价。

按照方案,起租价由13元/3公里调为14元/3公里,超3公里起租里程价由2.4元/公里调为2.5元/公里,超运距加价距离由10公里起调为15公里起,低速等候费由每5分钟计收一公里调为每4分钟计收一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途安车型起租价调为16元/3公里。夜间加价(当日23时至次日5时)仍按原规定上浮30%。

相关问题解答

为何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

根据现行“燃油附加费”机制,按一年周期逐月移动平均计算。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 12个月 ),本市平均油价为6.37元/升,低于“燃油附加费”起征点对应油价水平6.43元/升,符合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条件,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出租汽车(含区域性出租汽车)于10月8日起统一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

此次调整运价的考虑是什么?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交通委表示,本次调整运价,进一步优化了运价结构,超运距加价距离由 10公里起调整为 15公里起,适应了公众日常出行活动区域不断拓展的趋势;调整低速等候费则有利于适应在道路拥堵时段和区域从事营运的情况。根据“燃油附加费”机制,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反映了燃油成本变化,兼顾了驾驶员营收与消费者支出。此次调价收入主要用于驾驶员增收,部分用于弥补企业在驾驶员社保、车辆保险等方面逐年增加的刚性支出。

区域性出租汽车运价是否同步调整?

为了便于区县政府属地化管理区域性出租汽车(即在本市郊区县仅限于本行政区域运营的沪C牌照出租汽车)运价,提高出租汽车管理和运营效率,2012年,本市区域性出租汽车基础运价(含起租价、起租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运价加价(含超运距加价、夜间加价)下放至区县政府管理。此次将计时计程(即低速等候费计费规则)定价权限进一步下放至相关区县政府。

调整何时开始,是否设置过渡期?

上海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从 10月8日启动。由于全市出租汽车超过5万辆,分批调整计价器需有一个时间周期。市域出租汽车将于 10月底前完成运价与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的计价器调整,区域性出租汽车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的计价器调整。在此期间,市域出租汽车新老运价、1元“燃油附加费”与0元“燃油附加费”并存,区域性出租汽车1元“燃油附加费”与0元“燃油附加费”并存。从11月1日起,市域出租汽车全部执行新运价,并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11月16日起,区域性出租汽车全部取消1元“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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