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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冬季空气污染一触“红线”,即禁止外环内夜间施工

澎湃新闻记者 李继成
2015-11-16 22:04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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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保局表示,若未来10日出现连续两天及以上污染潜势为较高、或出现一天及以上污染潜势为高的情况,将从预测可能发生污染的当天起实施管控措施。 孙湛 澎湃资料图

为有效应对2015年冬季可能出现的污染天气,上海已出台一系列冬季空气污染临时管控措施。11月1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环保部门获得了上述信息。

临时管控工作流程

根据上海市气象局《未来10天本市空气质量预测专报》,上海环保局表示,若未来10日出现连续两天及以上污染潜势为较高、或出现一天及以上污染潜势为高的情况,将从预测可能发生污染的当天起实施管控措施。启动通知报经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办公室领导同意后,以短信方式通知各相关单位联络员。

各有关单位收到启动短信后,及时通知内部各有关处室、各区县和下属各单位,立即组织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并依法做好监管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结合《未来10天本市空气质量预测专报》对污染过程的预报和实际污染状况,适时通过短信通知各相关单位解除管控措施。

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加强联动,上海市气象局已自10月29日起,每周一、四编制预测专报,内容包括未来10天本市和重点区域气象条件和污染潜势,于当天下午17时前报送市政府,抄送市环保局。

临时管控措施内容

1.暂停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房屋拆除等作业。

(1)实施时段:全天禁止上述拆除作业

(2)实施范围:外环线以内区域、郊区区政府所在地

(3)实施部门:各区县建设管理、房管部门

(4)监督部门:市住房建设委(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局)

2.暂停土石方工程、道路开挖、路面铣刨加罩等作业。

(1)实施时段:全天禁止上述施工作业

(2)实施范围:外环线以内区域、郊区区政府所在地

(3)实施部门:各区县住房建设部门、交通部门

(4)监督部门:市住房建设委、市交通委

3.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暂停上路行驶。

(1)实施时段:全天暂停上路行驶。

(2)实施范围:外环线以内区域、郊区区政府所在地

(3)实施部门: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4)监督部门:市绿化市容局

4.暂停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1)实施时段:22:00-6:00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2)实施范围:外环线以内区域、郊区区政府所在地

(3)实施部门:市、区环保部门

(4)监督部门:市环保局

实施扬尘防范和工业企业管控

加强建设工地扬尘管控:

1.按规范实施扬尘防治

(1)工作内容:加强巡查检查,确保所有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房工地等扬尘面源根据相关规范实施地面硬化、围挡、车辆冲洗、覆盖等防尘措施,发现违反相关规范的作业立即整改。

(2)实施范围:全市

(3)实施部门:各区县住建、交通、房管等部门

(4)监督部门:市住房建设委、市交通委

2.严格夜间施工审批

(1)工作内容:严格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审批,除特殊施工工序外禁止建设工程从事夜间施工。严控施工天数,审批1次不超过3天,除特殊情况,同一工地当月累计夜间施工不得超过12天。

(2)实施范围:外环以内中心城区

(3)实施部门:市、区环保部门

(4)监督部门:市环保局

3.加强夜间施工执法

(1)工作内容:加强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未按要求从事夜间建筑施工的执法检查,并依法给予处罚。

(2)实施范围:全市

(3)实施部门: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

(4)监督部门:市城管执法局

4.加强工业企业管控

(1)工作内容:石化、钢铁、化工、涂装、印刷等行业共313家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尽可能减少污染排放,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实施范围:35家央企及市级企业、278家区级企业

(3)实施部门:市、区环保部门

(4)监督部门: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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