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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一款空气净化器两项指标不达标,被判定有严重质量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2016-01-14 14:57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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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上海市质监局发布“2015年上海市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小米品牌的一款空气净化器因质量问题严重而上了“黑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期对上海生产和销售(含网络销售)的空气净化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6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

据上海市质监局介绍,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T 18801-2008 《空气净化器》、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DB31/622-2012 《空气净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551.3-201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接地措施、臭氧浓度、待机功率、能效比、卫生安全性(臭氧浓度、紫外线强度、TVOC浓度、PM10浓度)、抗菌(除菌)率、输入功率、外观、试运行、洁净空气量(固态污染物)、噪声。

根据抽查结果,本次抽查发现有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噪声、待机功率、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

在不合格的4批次产品中,小米品牌的一款“AC-M1-CA”空气净化器,因“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及“噪声指数”两项指标不达标而被判定为有严重质量问题。同上黑榜的还有格瑞卫康、ENVION、三个爸爸等三个品牌的部分型号产品。

上海市质监局同时指出,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日益提高,为了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空气净化器产品逐步进入普通家庭,成为日常生活电器。然而,作为衡量空气净化器产品净化效果的重要指标,即适用面积指标,现行国家标准中没有规定。新修订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于2015年9月15日已发布、将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适用面积指标,噪声项目做了相应的修改。在这段过渡期内,上海市质监局提醒企业应根据新国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按标准完善标识标称,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该如何选购空气净化器?

上海市质监局表示,消费者应关注空气净化器有无明示功能性指标的执行标准,防止由于执行标准不一致造成的产品性能差异,导致产品使用实际效果不佳。尽量在大型商场、电器商店、品牌专卖店和主流电子商务网站等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关注产品各项功能的标称数据。如遇到未标称适用面积、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和噪声等指标的产品,建议尽量不要购买。

另外,消费者应定期清洁或更换过滤器,保证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同时避免失效过滤器吸附的污染物二次排放。长期未使用的空气净化器再次开机前,应检查产品整体状态,做好相应的清洁工作,必要时更换过滤器。同时,过滤器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原厂产品,确保产品继续使用时的质量可靠。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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