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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调查博士生招生未果,清华学子状告北京市教委不作为开庭

澎湃新闻记者 吴玉蓉 实习生 高丹
2016-01-22 13:41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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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丰实

2016年1月21日下午,清华大学2014届法学院硕士毕业生徐丰实起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不作为一案,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徐丰实认为,清华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中存在5方面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他在致北京市教委的函件中明确提出“请求调查处理清华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违法行为”,但北京市教委不作为,为此提起诉讼。

新《行政诉讼法》2015年5月1日实施之前,徐丰实曾分别起诉清华大学、教育部,但均未被受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徐丰实看到了法院受理的希望。

徐丰实在庭审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结果可以预料,过程必须精彩。”他说,事情已经过去两年,胜诉与败诉,都不会再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我等了两年,终于能够有一个畅所欲言的机会了。我会穷尽所有法律程序。”

自觉博士生招生面试遭不公对待,曾屡屡上诉

徐丰实于2014年4月1日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招生面试。

当年4月面试结束后,徐丰实认为自己在面试中遭到不公正的待遇。他曾给法学院的部分教师与清华校长投递信件沟通此事,清华方面也分别于2014年4月初,7月18、20、27日,8月29日与其当面沟通。徐丰实不认可学校的裁定。

同年9月15日,他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清华博士招生面试涉嫌违法。之后法院不予受理。

2015年1月15日,徐丰实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10日,一中院驳回上诉。这期间,徐丰实也起诉过教育部,同样未被受理。

庭审焦点:市教委把申请调查函转给清华处理对不对?

《新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徐丰实看到了希望。

2015年6月24日,徐丰实致函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其函名为《请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调查处理清华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违法行为的函》,未收到答复。

同年9月10日,他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16日,西城区法院立案。2016年1月21日,此案开庭审理。

徐丰实现为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人以原告身份出庭。北京市教委出庭的有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马乐、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良刚。

徐丰实只身一人坐在原告席,材料铺满了桌子。庭审期间,被告席上的委托代理人不时用手机查阅资料给律师看,二人低声商量。

北京市教委在行政答辩状中陈述称,于7月3日收到徐丰实函件,并且“已按信访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转清华大学处理”。

庭审现场争议的焦点为两方面,第一,徐丰实致函的行为是按照信访处理,还是按照履责的申请来处理;第二,关于履行权责的主体存在争议。

宋良刚律师称,徐丰实致函,函件这种公文格式不符合行政诉讼的格式要求,所以他们按照信访来处理,并认为徐丰实应按照信访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北京市教委认为,此案具体的职责方,应是设在北京市高等教育考试院的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宋良刚依据1996年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指出:“北京市高等教育考试院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行政级别相同。”但是在之后的陈述中,他又说:“北京市教委是北京市高等教育考试院的行政复议机关,后者归前者管理。”

徐丰实强调,“诉讼目标非信访程序,而是2015年9月10日之前北京市教委对原告不予答复、不予履行保护受教育权的行政不作为”,他已在函件中明确提出“请求调查处理清华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违法行为”。

徐丰实依据《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文,称被告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工作”。他认为北京市高等教育考试院“虽然承担具体工作,但是并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并非正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以“应该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承担责任”。

此案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北京市教委拒绝接受采访,匆匆离开。

清华大学曾对“五大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逐条回复

徐丰实在名为《请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调查处理清华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违法行为的函》中,指出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中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以下5个方面:

一、 初试科目设置违法,清华大学法学院法理学方向初试科目仅设外国语、法理学两门笔试科目,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二、 面试小组中有一名讲师,不符合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中“招生单位应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的法律条文。

三、 面试过程中只问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论文工作计划,未问到之前的学术成绩,且存在诽谤与攻击考生的言辞。

四、 程序不合法,未公示就先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27日开始发放通知书,却在7月16日才出公示名单。

五、 招收的人数超出招生计划。

清华大学在2015年7月3日收到北京市教委信访办转来的徐丰实的函。11月30日清华大学党委信访办撰写名为《关于徐丰实向北京市教委申诉事项的说明》,对于徐丰实所提的事项逐次作出答复。

一、2010年清华大学作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改革方案中,院系有权自定专业课笔试的门数与内容。

二、 正如法律条文所言,允许“一般”的存在。

三、 面试小组表示面试之前已经读过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了解考生硕士期间的学术成绩,因而不再过问。希望考生由攻读博士期间论文计划为切入点,在问答中,通过引申性问题对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与科研能力进行考察。认为徐丰实所谓的“言语攻击”是主观臆测。

四、清华出于对应届毕业生离校与对附条件录取的考生放宽准备时限的考虑,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关于招生人数的变化属于清华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内的内部调整,未超出工作权限。

对于清华大学的回复,徐丰实认为不能令人信服。

“博导享有一票否决权”

“我等了两年,终于能够有一个畅所欲言的机会了。”1月21日的庭审结束,徐丰实满脸喜悦。他告诉澎湃新闻,事情已经过去两年,胜诉与败诉,对于他不会再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我会穷尽所有法律程序”。

徐丰实告诉澎湃新闻,希望博士生招生程序公开,他认为,博士生招生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几乎没有监督,博导享有一票否决,想招谁就招谁。博导的绝对权力导致腐败,公然违反教育部及招生单位自己制定的招生规则,希望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招生规则来进行初试与复试。

此前一天,澎湃新闻记者见徐丰实时,他刚从重庆抵达北京,坐地铁再次回到清华园,他望着灯火通明的清华园,喟叹道:“我在这里生活了四年半,可惜了,我永远回不来了。”

徐丰实说:“我特别欣赏清华大学前校长陈吉宁在2014年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上讲的一句话:‘我希望你们今后无论地位多么卑微,都能勇于捍卫法律的尊严;而无论你们身居何等的高位,都能始终将自己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

值得一提的是,徐丰实2014年诉清华大学一事虽然法院并未受理,但清华大学在2015年的法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中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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