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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上海120救护车相对剥离非急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市民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但因无车可派而遭遇窘境,类似的情况在上海并非第一次发生。
日前,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本市院前急救体系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上海将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非急救业务的完全剥离,非医疗行为的转院业务将由社会资本来承担。力争到2020年,将120急救平均反应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探索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
2015年12月,在上海某幼儿园,一名幼儿因为高热惊厥全身抽搐,学校在拨打120急救热线后被告知“没有车辆,尽可能快自己想办法解决”。由于学校附近路段很少有出租车,最终老师在马路上拦住一辆私家车,才将孩子送到医院就医。
对此,上海120急救中心也有自己的无奈,当天的GPS记录显示确实所有的车辆都在外执行任务。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有的市民拉肚子、接老人出院等情况也会叫急救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急救资源的浪费。
在《指导意见》中,上海明确院前急救体系承担群众日常急救、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和重大活动保障等职责,在保障基本的基础上,要凸显出公益性。因此,上海要构建院前急救分类救护服务模式,明确界定急救与非急救的业务范围,提高院前急救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在急救业务领域,要引入急救优先分级调度系统,对病情轻重缓急进行评估,开展分层救护,合理调派急救资源,优先确保危及生命的急救服务,实现急救业务的精细化管理。
《指导意见》还提出,在院前急救机构内部设立专门承接非急救业务的运营部门,同步探索非急救业务的社会化运行,满足市民多元化服务需求。上海到2017年,实现急救业务的分层救护和非急救业务的相对剥离。条件成熟时,逐步实现非急救业务的完全剥离。
此前,上海市卫计委在市政协答复中表示,将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非急救服务领域。可引导现有交通运营公司参与,由汽车服务公司或汽车租赁公司承担非急救业务。要求车辆专用,配一名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担架员,不配备医护人员,车辆外观要标明运营单位、服务内容、服务电话,但不能喷涂“120”“急救中心”“红十字”等字样。
另外,上海市卫生部门已经明确,经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出院送至非医疗机构、或非医疗机构间转运,需要特殊车辆进行转运且不需要任何医疗行为的相关业务,属于“非急救业务”范围。
主治医师晋升职称须有急救机构服务经历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力争在上海建成平面急救站点布局完善、立体急救门类齐全、硬件配置国内领先的院前急救网络;建设一支与特大型城市运行保障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院前急救队伍;形成市与区县一体化、院前与院内急救一体化、日常急救与应急救援一体化、陆上与水面空中急救一体化的院前急救管理和服务模式,全面提升院前急救体系对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服务能级和保障能力。届时,上海急救站点平均服务半径≤3.5公里;急救车辆数量达到每3万人1辆;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2分钟。到2017年,上海将新建25个急救分站;到2020年,上海将总计新建44个急救分站。
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了急救车辆和装备的数量配置标准,将按照达到3万人/辆的目标,逐步配置到位高性能底盘日常急救车辆和应急保障车辆,并按照日常急救当班车、日常急救备用车、应急保障车1:1:0.5~1的比例,对急救车辆进行分类配置。上海还将统一急救装备的配置标准,制定包括抢救设备、诊疗设备、创伤固定设备、搬运设备等设备的配置清单,配置能够适应院前急救服务高强度、高损耗、高出车频率需要的车型,完善急救车辆和装备的更新报废机制和标准。
急救人才工作累,收入低,职业上升通道狭窄,成为急救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指导意见提出,将实施人员分级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急救医师职业发展通道;建立符合院前急救工作特点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按业绩取酬、优绩优酬,绩效工资分配与职务、职称脱钩。同时,健全院前院内联动的急救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临床医师到院前急救机构定期服务模式,做实相关专业临床主治医师在晋升副高职称前到院前急救机构定期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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