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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拖欠半年、乘车逃票,3月起在沪都将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澎湃新闻记者 姜丽钧 实习生 吴樱蕾
2016-02-24 21:0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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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3月1日起,乘坐交通工具时逃票、霸机、霸船、水电煤欠费经催告后超过6个月仍未缴纳的行业,将被录入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月24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市政府2015年12月23日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水电煤欠费是否纳入信用记录有争议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罗培新介绍,《办法》将公共信用信息分为三大类,即基本信息、失信信息和其他信息,并作了具体列举。基本信息包括可以识别信息主体身份的信息,以及相关资格资质信息。失信信息包括欠缴税费、行政处罚等信息。其他信息包括表彰奖励、志愿服务、慈善捐赠信息,司法机关提供的信息和公用事业费欠费信息。

罗培新表示,在立法听证会上,关于逃票以及水电燃气费的欠缴是否纳入这次的公共信用信息,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对于逃票大家意见比较一致,认为不存在因为认识错误或者遗忘而忘记买票的情况,所以逃票是明显的失信行为,逃票行为应该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已经明确写入法律。

而对于水电燃气费的欠缴问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罗培新表示,经过大量的研究,立法部门认为,水电燃气公司属于社会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一般的营利性公司不同,它提供的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欠缴水电燃气费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反映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因此最后也把欠缴水电燃气等信息也纳入了市信用平台予以记载。

“为了避免误伤民众,特别是为了避免因为一时遗忘而忘了缴纳费用而被记录在平台的情况发生,在制度设计时明确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欠缴水电燃气费用的信息都应当记录在平台,而是经过催告之后拖欠6个月以上的信息才会被记录。只要经过催缴并在半年内补缴相关费用,就不会记录到信用平台。”罗培新说。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除了6个月的规定外,各公用事业单位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欠费数额等条件也作出规定,例如可以规定500元以下欠费不记录。

霸机霸船会被纳入失信信息 

《办法》还规定,旅游活动当中无理由滞留交通工具会纳入失信信息。罗培新表示,国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游客在旅游活动当中因为扰乱交通工具秩序,包括公共汽车、电车、火车、飞机及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或者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应当纳入旅游部门的游客不文明的行为记录。以此为基础,《办法》将其上升为政府层面的规范要求。

至于如何界定无理由滞留,罗培新解释:“我们理解为一个行业公认的标准,例如你因为对船公司或者对飞机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就不下飞机、不下轮船,这个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你可以运用正常的途径来维权,比如说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事后向法院起诉。而以损害其他乘客的出行便利,甚至危及公共交通安全的方式达到所谓的维权目的,是不妥当的。”他表示,考虑到每个行业有自己的标准,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信息的归集标准,符合标准的才会归集到市信用平台。

严重失信的个人、法人将被市场禁入 

《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激励措施”与“惩戒措施”,来突显“守信受益”。在同等条件下,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或者在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对信用状况不好的单位,依法“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化措施”、“限制参加政府购买服务、国有土地出让”等;对于失信个人,还可以依法“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

《办法》同时提出建立“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对严重失信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名录,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市场强制退出措施。

当被问及如果法人或者组织重新申请注册,是否意味着就可以洗刷掉之前的失信记录。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邵志清表示:日常实践中确实有这样的现象,一个投资人跑路了,过段时间换个马甲,注册另外一家公司。针对这种情况,《办法》做了明确的应对。在项目的申请过程中,项目所在的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还有高管等将被 “绑定”在一起,注册新的企业还是可以查询到注册人原来的信用状况,避免出现换个马甲重新注册以逃避监管的效果。

不过,《办法》也给予失信主体信用重塑机会,建立“失信信息到期删除制度”,规定自失信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查询期间为5年。这也意味着,法人或个人坚持守信五年,就可以恢复“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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