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赤坂亭品牌总经理抽烟并辱骂怀孕女顾客,曝上海控烟条例漏洞

澎湃新闻记者 陈斯斯
2016-05-18 10:44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上海月星环球港赤坂亭餐厅门口,赤坂亭品牌总经理辱骂孕妇

因为“赤坂亭品牌总经理辱骂孕妇事件”,室内全面禁烟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5月13日晚,几名孕妇去上海月星环球港赤坂亭餐厅聚餐,要求该店店长阻止隔壁桌顾客吸烟,该店长口头答应,但转身竟拿着烟灰缸递给了吸烟人。就餐孕妇们再次投诉时,自称“赤坂亭总监”的吸烟人大声说“烟是我抽的,我把你单买了,你可以走了”,并让她们“滚”。

这一幕被网友拍了下来。对此,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游姓董事长表示,视频中骂人的男子是赤坂亭品牌总经理,但他没有打人。该董事长发布申明,表达歉意。

业内人士指出,该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在上海实施了6年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控烟条例》)存在漏洞,尤其是对室内禁烟与不禁烟的边界不清造成了矛盾的发生,或许将对室内全面禁烟的落实带来一定的推动作用。

环球港违规设置室内吸烟室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第九项,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应该禁止吸烟,但对于像月星环球港来说,这类shopping mall属于综合商业体,既包含商场,也包含商务楼,商务楼作为工作办公场所,按照现有条例,部分工作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禁止吸烟区域,这就存在禁与不禁边界不清的问题。”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人士指出,目前各大商场仍然有相当规模的室内吸烟点存在。5月15日,月星环球港客服部负责人回应媒体称,“月星环球港是禁烟商场,除了每层楼设置的吸烟室外,其他公共区域,包括所有商铺、走廊等全面禁烟。”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健促委获悉,事发后,普陀区健促办第一时间联系区市场监管局及区卫生监督所,请两单位执法部门近期持续在普陀区范围内开展餐饮单位和商场卖场的控烟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此外,作为餐饮店控烟执法单位,普陀区食药监局也约谈涉事单位经理。

5月16日,普陀区健促办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及长风市场监管所,对环球港及涉事餐厅进行了控烟执法检查和督导。经核实,环球港张贴有禁烟标识,也要求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对室内吸烟现象进行劝阻,基本不存在公共区域吸烟现象。但检查中发现,环球港存在违规设置室内吸烟室的现象。

目前,月星环球港已向相关部门表示将“取消室内吸烟室的设置”。

普陀区健促办与商场相关负责人协商,请商场配合进一步营造控烟氛围,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无烟场所立牌,通过商场广播播放提示,请顾客配合不在商场内部吸烟;立即整改现存室内吸烟点,移至三个出口边的室外区域,并在商场内设置吸烟点指示牌;统一制作一批符合商场整体布局的禁烟标识,增加标识的覆盖密度;加强对商场员工及承租单位员工控烟相关内容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求承租单位签约同时做出禁烟承诺。

赤坂亭声明

已按法定执法程序查处涉事餐厅

5月17日,上海赤坂亭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往普陀区健促办说明情况,表示下一步会进行整改,完善所有连锁店的内部控烟管理机制,重点强化所有员工在场所内的控烟劝导职责,层层培训其劝阻技能。

目前,赤坂亭餐厅内张贴有禁烟标识,据餐厅反映,涉事经理已引咎辞职,区健促办要求餐厅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对客人吸烟的劝阻工作,强化经营主体的控烟责任意识。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餐厅按法定执法程序进行查处。

另外,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餐饮单位落实《控烟条例》开展控烟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控烟标志的张贴、控烟督导员的设置、控烟的劝阻工作落实等情况,并对违反《控烟条例》的行为,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普陀区卫生监督所已加强对大型商场,大型卖场的控烟监督工作,要求场所进一步落实内部控烟制度和奖惩条例。

同时,普陀区健促办立即召开健康城区工作人员专题会议,要求各街镇高度重视,结合辖区实际,及时组织社区控烟志愿者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开展巡查,并要求志愿者在日常例行控烟巡查中加强《控烟条例》宣教,增强法定禁烟场所负责人及员工的控烟责任意识。目前,各街镇均已召开工作会议予以部署落实,区控烟志愿者也已加大力度开展辖区内餐饮场所控烟巡查工作。

当前,普陀区健促办正着手制作一批控烟宣传海报及控烟台卡,帮助区域内餐饮场所布置禁烟氛围,强化市民群众室内公共场所主动禁烟的意识,共同营造和维护无烟环境。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