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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陌生女子打电话太吵扇两耳光被判1年,有寻衅滋事前科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2016-07-18 17:13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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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小丽被突如其来的两个耳光打蒙了。她并不认识眼前这个打她的男子何某,何某也不认识她。

7月1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何某酒后无故掴掌正于街边打电话的小丽,称其通话声音聒噪。随后,他又将前来理论的男青年小马(小丽男友)击倒在地。经鉴定,何某的暴力袭击行为导致小丽轻微伤、小马轻伤。另外,何某近五年内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记录,构成累犯。最终,法院判处何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

据法院介绍,2016年3月1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小丽在上海南石四路一家牛肉汤店门口打电话,突然被冲上来的何某打了两个耳光。何某原本在隔壁饭店喝酒,他嫌小丽在饭店门口打电话声音太吵。“教训”完小丽后,他骂骂咧咧地继续回去吃喝。

被打蒙的小丽捂着脸哇哇大哭,一边抹眼泪一边呼唤男友。不一会儿,小丽的男友小马赶过来,找到何某理论。小马虽然身高差何某一个头,但为了女友还是上前据理力争。两人从指指点点到互相推搡,何某突然一个用力将小马摔倒在地。虽然小马很快从地上爬起来,但此时他的右臂因受伤疼痛而无法正常放置下垂。这前后争执推打的两幕画面正好被街边的探头全程记录了下来,也成了日后立案起诉的有力证据。很快,派出所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将三名当事人带回去调查。

经司法鉴定,因何某的暴力袭击行为导致小丽右颊面部皮肤软组织挫伤和牙冠折,构成轻微伤;造成小马因外伤致右臂腕部舟状骨骨折,构成轻伤。

法院表示,2008年11月,何某因脾气火爆大打出手,犯寻衅滋事罪被普陀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此外,他还分别于2013年8月和2014年2月因犯盗窃罪二次入狱。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何某有三次前科记录,且有一次是寻衅滋事罪。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曾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建议判处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庭审中,辩护律师认为,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深刻,可以从轻处罚。且考虑到何某从小父母离异长大,文盲学历法律意识不高,婚后育有一子,但妻子不幸离世,此次因酒后误事入狱而无法抚养七岁的孩子。希望法庭综合考虑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何某从轻处罚,让其早日回归社会、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庭审最后,何某自己也表示喝酒误事伤人伤己,后悔之余更要吸取教训,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

普陀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处罚。何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何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可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何某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一年。

(本文所用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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