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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小区两业主疑似破坏承重墙被城管调查,其他业主拟起诉

澎湃新闻记者 陈逸欣 陈伊萍 周航
2016-10-18 13:2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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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不恢复,住在这栋楼里就担惊受怕一天。”上海市民刘先生面对记者,毫不掩饰自己的担忧。

刘先生的担忧也是全小区其他许多住户的担忧,因为小区两栋相邻的27层居民楼分别有一户业主在装修时疑似敲掉了承重墙,两栋居民楼之间的底层商铺也存在类似行为。

10月18日,刘先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包括他在内全小区30户人家决定共同出资3万元作为律师费,起诉上述底层商铺和两户业主。同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城管部门获悉,对该小区1号楼220X室、2号楼180X室破坏疑似承重墙的行为已立案进行调查取证。

30户业主决定共同出资打官司

多块约半立方米的长方体石块以及碎石散放在小区2号楼180X室地上。采访对象供图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上海市民杨女士住在18楼,装修时敲掉了家里的两根墙柱,使得全楼27层许多住户忧心忡忡。他们认为,杨女士敲掉的墙柱是承重墙。杨女士则称:“在装修前就没有从物业处拿到设计图纸,我不知道动的是不是承重墙。”对此,小区业委会表示,该小区于2016年8月更换了物业公司,上一任物业在交接工作时没有移交设计图纸。

10月12日下午,上海浦东新区城管部门约谈了这位家住杜鹃路188弄“新领地花木星辰苑”2号楼的杨女士。执法人员表示,将就此事进行专业评估,如果证实有承重结构被严重破坏,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恢复和加固手段,如当事人还是一意孤行,将采取严厉的惩治措施。

10月17日,杨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她正在找相关检测中心,检测其装修行为是否破坏了房屋的承重结构。

与此同时,小区的其他业主已决定诉诸法律。

据小区业主刘先生介绍,“新领地花木星辰苑”小区共两栋楼,每栋楼27层,该小区于2002年竣工,开发商为上海飞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他住在2号楼19层,就在杨女士家楼上。

小区1号楼和2号楼之间底楼商铺被拆除墙体含大量钢筋。采访对象供图

小区1号楼和2号楼之间底楼商铺被拆下来的残余墙体。采访对象供图

10月18日,刘先生透露,疑似破坏小区房屋承重结构的住户,除了2号楼18层的杨女士,还有1号楼22层的一名住户,以及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底层商铺。此次,全小区30户人家决定共同出资3万元作为律师费,起诉上述底层商铺和两户业主。

他表示,他们暂时没多考虑索赔,但希望法院判令被告按原状恢复钢筋混凝土承重墙。恢复方案应经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施工应由具备相应建筑施工及结构加固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验收应经由具备相应鉴定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目前,他们正在和律师一起准备诉状。

10月1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城管部门获悉,对该小区1号楼220X室、2号楼180X室破坏疑似承重墙的行为已立案进行调查取证。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列入市人大的修改议程

如果对簿公堂,哪一方胜诉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书鸿和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向农均表示,破坏承重墙的民事纠纷十分常见,且一般都以破坏承重墙的业主败诉为终。

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理工大学环境建筑学院副院长黄晨提出,如果物业缺少小区房屋的设计图纸,应尽快向档案馆或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调取图纸。小区物业公司和城管应该在此事中起到一定作用:物业负责联系和沟通,城管则负责执法,首先应由物业根据设计图纸判断该业主破坏的墙体是不是承重墙,如证明破坏的是承重墙,则应该汇报给城管,令业主应立即改正、恢复原状。

据黄晨介绍,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已公布实施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明确: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其中,第五章第七十六条明确,如有违反此规定,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网友提出“要严惩破坏承重墙的业主,加大惩罚的力度,拘留该业主。”的要求。黄晨表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列入市人大的修改议程中。如果要加大惩罚力度,甚至上升到拘留、判刑的话,则涉及法律的修改。可借这次修法提出修改意见,但本例只能按现行法律执行,实际上现在处罚关键问题是执法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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