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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女白领1.8万元兜售全上海学生名单,获刑8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施迪
2016-10-24 15:27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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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学校名称、家庭住址、家长电话……涵盖上述详细个人信息的全上海学生名单,被犯罪嫌疑人林某以1.8万元售出。

10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涉案被侵犯的公民信息数量高达数十万条。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某、王某、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林某的犯罪所得依法没收;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赵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依法没收。

全上海学生名单售价1.8万元

据法院介绍,2016年3月16日,上海普陀区桃浦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利用QQ等工具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多达数千条。当日傍晚,警方在宝山区抓获涉案嫌疑人林某。

经林某供述,警方查控了林某用于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邮箱记录,并掌握了另外2名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王某、赵某的线索。2016年3月19日王某落网,同年4月6日民警通过守候伏击将赵某抓获归案。

经查,林某于2016年2月开始供职于上海某金融有限公司,负责推销该公司理财产品。凡是经由林某推销而成交的理财产品,她都能拿到相应提成。林某了解到网上各行各业买卖潜在客户信息的情况十分普遍。于是,她分别向不同的网友购买了6至8次,每条信息价格1至2角不等,总共购买约数十万条,花费约9000元。

林某又以100元的友情价,向同事赵某出售了“上海精准贷款”1800余条贷款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此后,林某又在不同的QQ群里,多次向网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6至7次,赚得5000多元人民币。

在一次交易中,林某卖给上海某体育发展公司经理王某整个上海市的学生名单(包括学校名称、家庭住址、学生姓名、出生日期、家长电话及家庭电话)。王某称,2016年3月一次购买学生名单信息,他被骗了100元。他在一个QQ群里控诉骗子时,碰巧被林某看到。林某向其询问并声称,自己有全上海的学生名单,童叟无欺。两人分批次转账购买、传输上海各区的学生信息。最终王某以1万8千元向林某购买了整个上海市的学生名单(包括学校名称,家庭住址,学生姓名,及出生日期,家长电话,及家庭电话)。

法院判处3名被告人4-8个月徒刑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三名辩护律师均以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是网上购买,获利金额小,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为由辩护,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方认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中新加入的罪刑。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犯罪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必须严厉打击。综合考虑出售、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次数、数量、手段和牟利数额、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来认定犯罪情节。林某非法购买和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次数、数量较大,牟利数额较大;王某占有公民个人信息时间较短是因为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否则这些信息将被继续用于非法目的而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公诉机关认定林某、王某犯罪情节严重。

普陀法院审理认为,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在客体因素方面,对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考量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和类型两个方面。个人信息的数量即指行为所具体侵害的个人信息的条数。以个人信息的数量作为量化的标准,最能直接地反映本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本案中,林某和王某买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多达十万余条,构成数量巨大。个人信息的类型按照信息敏感程度来划分,敏感程度越大,审理时权重越大。例如公民的隐私信息敏感性权重最大,个人金融信息其次,个人身份信息再次。本案中,赵某所购买的1800余条“上海精准贷款”贷款人信息属于公民的金融信息敏感系数较大。

最后,普陀法院判处被告人林某、王某、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追缴林某的犯罪所得依法没收;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赵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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