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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小区近八百套违建房该何去何从?城管:只能恢复原样

毛锦伟/上海观察
2016-12-24 17:2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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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上观微信刊载了《上海一小区近800套房子涉嫌违建,300套已被冻结交易,业主喊冤……》一文,报道了上海闵行区浦秀路茉莉公馆小区有近800套房子因业主给开发商“赠送”的“无底阳台”补浇地板而惹上违建风波,其中300套目前已收到了违建认定书,且违建情况被注记进了房地产登记簿。对于违建的认定,业主们普遍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这样的设计是开发商“有意为之”,作为业主是无辜的,不应该承受如此严重的后果。

报道刊载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时下,开发商在开发销售中打“擦边球”赠送面积的做法很常见。如所谓的“买一层送一层”,利用层高做成可以加层的“假复式”房源;或者所谓赠送的露台、阳台等等,这些“送”的面积均必须要业主通过装修改造来实现,不能写入产证,不受法律保护。但显然,茉莉公馆的个案已充分说明,类似的做法后患无穷。

茉莉公馆这近800套违建房的问题将如何妥善地解决,这不仅关系到这些业主的切身利益,也将成为类似纠纷解决的一个样本。

城管部门认为“只能恢复原样”

12月22日,报道刊载后,记者当即联系了闵行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局一名负责人表示,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并无不对。据对方解释,茉莉公馆的这些违建阳台,执法部门无法直接进入强制拆除;因而,行政注记也是执法部门的一个不得已的手段,希望能通过限制房产的交易转让,来促使业主自行整改。而若要取消注记,唯一的一条路就是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即将阳台的底敲除。

至于业主们提出的能否通过修改规划、补办手续等方式来使阳台合法化,城管部门的负责人认为,这需要房管、规土等部门来研究。不过,类似的做法在申城并无“先例”,恐怕行不通!

但有业主提出,一旦将这些阳台的底再敲除,破坏装修、失去阳台功能倒还是其次,因为这些阳台基本都位于叠墅、复式的二楼,对于居住在房屋里的业主来说,安全隐患问题将变得突出。对此,城管部门认为,这需要查验房屋的规划审核、验收审核等环节是否有工作失误。但是,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开发商整改,这并不能成为如今违建的理由。

业主疑惑:开发商的“擦边球”为何未被阻止?

可茉莉公馆的业主们并不这样认为,他们称,开发商在设计、建设时打的这个“擦边球”,是如今一切麻烦的根源。业主桑女士认为,“假如在规划、验收环节就发现了这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设计,从而整改掉,也就没有如今的麻烦了。”业主们不应该为开发商的过错和监管的缺失“买单”。

图纸上画圈“2”、“4”处,字母“C”即表示这里是窗

为了查验规划、验收环节,12月22日,浦锦街道发展办向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调阅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材料。在图纸中,二层建筑南侧确实无阳台,设计为镂空状态。且图纸中,明确用字母“C”标注:相邻的房间这里应该是一扇窗,而不是门。在图纸中,还注明“低于0.9米高的窗设有护栏”的字样。在竣工验收的测绘图纸中也显示,二层建筑南侧无阳台标注。浦锦街道发展办负责人认为,“从图纸来看是符合国家规范的。”

但对于房屋验收环节,茉莉公馆的业主们却提出了质疑:开发商当初为了方便业主未来进出,在房间连通这个“无底阳台”的地方,实际安装的是仅高于地坪20多厘米的两扇“玻璃移门”,并辅以三根间隙较大的细铁栏杆。如此明显的“改窗为门”,验收环节怎么会没有发现?

图为交房前业主拍摄的房间图,开发商尚未安装防护栏杆,相应位置看起来更像移门而不是窗。

从镂空处看上去,开发商最终安装的更像移门而不是窗。

街道表示将积极协调各方,妥善解决

此外,由于部分违建房的阳台为开发商出面为业主统一浇筑,对这部分阳台“违建主体”的认定,业主们亦有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这些阳台的违建主体应是开发商,而非业主,冻结业主房产交易“没有依据”。

12月23日上午,记者又来到浦锦街道,并将业主们的上述意见转述给了街道的负责人。浦锦街道表示,由于街道刚从浦江镇析出不久,对于小区的建设、验收等环节并不了解,街道需要向闵行区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同时,街道也已经通过小区保利物业在积极联系开发商保利地产。街道称会与上述部门以及开发商沟通研究,寻找合理、合法解决问题的途径,给业主一个说法。

(原题为《追踪 | 上海茉莉公馆近800套违建房何去何从?城管:只能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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