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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拟删除“参与研学旅行”观测点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1-12-22 19:29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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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珠海市教育局网站12月20日消息,珠海市教育局当天发出《关于<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的公告》称,结合珠海市实际,对原有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已删除“参与研学旅行”观测点。

此前,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广东省教育厅今年8月发布修订后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了落实这个指导意见,促进珠海市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珠海市教育局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在“珠海市教育局”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

意见征集期内,公众通过网站在线反馈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建议,经统计分类,其中与《征求意见稿》内容相关的意见建议共11类64条。其中,对于调整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以及研学旅行相关重要观测点的建议,珠海市教育局表示予以采纳。

珠海市教育局表示,《征求意见稿》在对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重要观测点评价参考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珠海市实际,对原有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已删除“参与研学旅行”观测点,同时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观测点从原体系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调整至“社会实践”一级指标下,并从原本的参与时间评价修改为参加次数评价:一学期内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2次及以上可得4分;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1次可得2分;未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不得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旧版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教基〔2018〕10号)中,“评价内容”第五点为“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形成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情况。重点是生活技能、劳动实践、职业体验、参观学习、研学旅行和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的经历、培养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同时,2018年这份指导意见的附件《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在“社会实践”指标下明确规定一个“重要观测点”为:“参与研学旅行一次以上”。珠海市教育局2019年11月发布的《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也规定,“参与研学旅行1次以上,并撰写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

广东省教育厅今年8月发布修订后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将原来的“研学旅行”改为了“研学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状况,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状况。重点记录学生在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参观学习、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表现出的意识、能力和成果等”。这份指导意见的附件《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重要观测点评价参考指标体系》,在“社会实践”指标中则未具体提及“研学”,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观测点”为以下5点:

1.社会服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

2.参观学习。在社会大课堂中拓展视野,参加校外参观学习2次以上。

3.劳动技能。掌握1项以上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或服务性劳动技能。

4.热爱劳动。参加学校安排或组织的校内外劳动,出勤率100%;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

5.综合实践。善于从社会生活中发现问题,参加综合实践活动主题1个以上。

在此背景下,珠海《征求意见稿》附件1《珠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广东省教育厅今年8月发布的指导意见的附件《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重要观测点评价参考指标体系》一样,删除了此前“参与研学旅行一次以上”的规定,“社会实践”指标观测点中也未具体提及“研学”。

珠海市教育局在反馈公告中表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包含学生在校内外参加的所有具有志愿或公益性质的活动,并非单纯等同于社会义工活动。教育行政部门从未要求学生和家长注册义工活动相关应用程序,未要求学生必须参加社会义工活动,也未授权任何组织颁发相应证书。对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请各位家长无需太过焦虑,不要轻信部分社会机构的误导性宣传。后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加强对评价指标体系的宣传解读。

此外,对于减少或取消文体类评价指标加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建议,珠海市教育局表示不采纳,而对于将文体类评价指标加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建议,予以采纳。珠海市教育局表示,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征求意见稿》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发展体育和美育特长,对于在体育和美育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也能有客观体现。

    责任编辑:汤宇兵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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