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上海新能源车销售前,企业需先承诺“承担补贴不确定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 俞凯
2017-02-24 20:33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在向消费者销售新能源汽车之前,生产厂商和预售企业需事先承诺“承担补贴风险”,否则将不能进行备案登记。

2月24日,上海市经信委网站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车型备案登记要求 (2017年)》(以下简称“备案要求”),其中明确要求生产厂商和企业需要事先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其向消费者出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时候要先行承担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不确定的风险,即由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销售商来承担变化的风险。

上海市经信委解释说,新能源汽车的新一轮国家补贴政策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尤其其中规定地方补贴不能超过国家补贴的50%,因此上海的新政出台还需要一些时间,考虑到新政的不确定性,“备案要求”专门作上述要求。

自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财政补助政策支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其相应车型备案登记,凭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分配的“新能源汽车备案与补贴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数据平台”对申请企业及其申请车型进行监控平台接入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车型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及审核报告;

“质检中心”按相关规定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备案系统”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在沪建立的售后服务、应急保障体系(预警、处置)等进行现场审核,对通过评审的申请企业及其相应车型上传《新能源汽车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申请备案登记产品符合性评审报告》;

通过审核、评审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其车型由市推进办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其车型的相关信息。获公示的车型可申请《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

为加强监督管理,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将委托“质检中心”对进入上海销售环节的申请车型进行监督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型暂停“确认凭证”及补助申请。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