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探访水上棚户区:打工者晾衣烧饭养鸡养鸭,水面发黑即将拆除

澎湃新闻记者 陆兵 陈逸欣
2017-03-30 08:5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上海新槎浦河上的船屋,屋前的水体已发黑。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陆兵 图

密密麻麻的船只在一字排开,生活垃圾、废水及排泄物都排入河中……在上海的一条黑臭河道上,有一片“水上棚户区”,这里即将拆除。

这片位于普陀、宝山、嘉定三区交界的水上棚户区已聚集了约60艘“船屋”,上百人居住于此,烧饭,晾衣,甚至养鸡养鸭。一位居民说,四年前来这里打工,老板分给他们一家三口一间“船屋”,生活所用的水电煤也从工厂里接,“住这里的条件是差了点,但老板不收租金,可以省下一笔钱。”

3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已向船上住户发放了劝离告知书,桃浦镇也将此区域岸上的违章建筑拆除。

上海新槎浦河上的船屋。

俨然一座“水城”

3月29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沿着中槎浦大桥下北侧的河道步行,在一座小型化工建材厂的围墙背后发现了这片水上棚户区:一字排开的船屋望不到头,周围紧挨着的垃圾和水藻挤在发黑的水面上,居民们在岸边晾衣、烧饭、饲养鸡鸭,一间船屋的门口还拴着一条狗。

船屋门前堆放着许多杂物。

“富贵平安福满堂,人和家顺百事兴。”红色的对联紧挨着贴在一扇船屋的门上,显得格格不入。

船屋,与其说是船屋,倒更像在船上搭建的工棚——墙壁由几块木板合围而成,考究些的铺上几层砖;屋顶通常是几块帆布或一块塑料钢板;有些窗上看不到一块玻璃。

沿着河岸一路走去,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大部分船屋门窗紧闭。从虚掩的窗户望去,这些船屋的内部空间大致在10至15平方米不等,由于采光不佳,即使是白天,里面也很昏暗,一张床、一台电视、一张饭桌、一盏吊灯是大部分船屋的标配,有些还配了空调。

居民:被工厂老板安排居住,不收租金

谁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3月29日,在此居住4年的居民朱平(化名)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来自四川,是对面一家建材厂的工人。四年前来这儿打工后,工厂老板就把他一家三口安置在岸边,一间船屋就成了他的员工宿舍,生活所用的水电煤也从工厂里接。四年来,他跟妻女就挤在船屋里。

“住这里的条件是差了点,但老板不收租金,可以省下一笔钱。”朱平表示,“在外打工,也只能将就将就,只要不遇到台风暴雨,屋子还凑活。现在的房租太高,如果条件允许,谁不想在外面租一套好的房子呢?”

他说,平时尽量会有意识地烧掉垃圾,但有时还是避免不了把废水和生活垃圾直接丢到水里。他还在房子一旁建了一间卫生间,但卫生间里的管道也跟河水相连,排泄物最终还是排到河里。

“这块场地是老板的,部分船屋也是老板搭建起来给工人住的。”按照他的说法,这一带的船屋沿着河流,延伸向很远的地方,包括岸边的屋子和船上,住了起码上百人,他们大部分是附近工厂的打工者。

被要求4月15日前搬离

朱平一家即将离开船屋。

他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上周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书要进行整治,这几天已经有人陆续撤离,“有些船上没人,他们有的已经搬走,有的去厂里上班了。”

他自己也意识到,这里的房屋和船只都属于违法建筑,搬离就是不久以后的事,但究竟搬到何处,他心里也没个谱,“我们现在也不知道到哪安置,只能全听老板安排。”

有关部门表示,新槎浦为市管河道,位于上海嘉定、普陀、宝山三区交界处,已被列入2017年“嘉定区建成区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其污染河段为沪宁高速至新槎浦套闸,总长3.65公里。

据媒体报道,由于处在行政区交界,多年来管理不严。这里的船只越聚越多,经排摸,目前已经达到60艘。这些船没有任何证照,容纳了200名居民。

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水务局获悉,2017年2月,上海市水务局联合嘉定区开展联合执法,选取嘉定区辖区内新槎浦河道内的“三无”居家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及附近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3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看到,不少船屋的房门上都贴了一份《告知书》,上面写道:自告知书公布之日起,该区域内所有涉渔“三无”船舶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各项违法行为,在2017年4月15日之前主动上交违法工具,自行拆除侵占港口和沿岸的违法建筑及私拉乱接设施设备,并撤离本水域。不自行拆除或者不撤离本水域的,将受到依法依规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其落款日期为3月22日。

告知书由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宝山区公安分局祁连派出所和宝山区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联合发布。

船屋已被要求自行拆除。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