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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整治出租车十大顽症:给司机信用计分,分满停业接受教育

张欣平/新民晚报
2017-06-01 15:53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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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日从上海市交通委了解到,上海将多措并举,通过采取行政、经济、法规等手段,积极整治出租车行业的顽症,力争在短期内扭转“的士”服务质量下滑的局面。

继续开展服务顽症整治。严厉查处严重侵害乘客权益和损害行业形象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精准施策、从严处置”工作原则,针对社会反响集中、市场执法查处比例较高、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出租汽车行业十项违法行为(绕道、多收费、拒载、窃取乘客交通卡内资金、无证营运、车辆交与他人行驶、计价器舞弊、扰乱营业站点秩序、退出营运车辆“清标改色”违规、同一号牌车辆每月发生两次以上有责投诉),开展重点整治。其中,针对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员营运证的同时,实施企业和车辆经营权退出机制,核减相关经营额度。

宣传告知服务违规行为及处置方式。针对行业服务十项顽症及市民投诉反映集中的问题,研究制作行业服务违规行为及对应处置方式的乘客须知,粘贴于在车厢内,并通过媒体进行专题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改善车容车貌及文明礼仪。针对部分出租汽车车容车貌不洁、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不使用服务规范用语等情况,重点督促企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及驾驶员教育培训,执法管理部门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针对驾驶员服务卡陈旧模糊的现象,将启动新的服务卡调换工作,同时研究使用电子服务卡的可行性。

建立对违规驾驶员的配套惩戒措施。严格实施驾驶员信用计分考核,对驾驶员发生列入专项整治重大违规行为的,信用评价计分考核每次一律计20分。对在评价周期内累计计分每次达到20分的驾驶员,严格落实驾驶员接受不少于18个学时的停业专项继续教育,并将驾驶员信用评价情况记入市交通委信用评价体系,将驾驶员资质类、处罚类信息记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管理制度。市运输管理处将会同行业协会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不良记录驾驶员管理制度》,将计分评价考核中符合相关条件的违规驾驶员,以及因服务违规被企业开除或辞退的驾驶员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驾驶员,在相应的驾驶员管理系统中予以锁定,凡企业预招录具有不良记录的驾驶员,需向市运输管理处提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对相关人员的重点监管措施,经上岗培训后录用。

(原题为《上海多项措施并举整治出租车“十大服务顽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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