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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方|面对第二个“小悦悦”,司机真的道理都懂吗?

陈城
2017-06-08 19: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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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市女子在斑马线上被“两次碾压”事件,正在成为全民大讨论,各大媒体也纷纷刊发评论文章表达观点。纵观这些言论,总结起来多是“人性的冷漠”“中国式过马路的惨剧”,抑或是不敢扶的“害怕”……这些言论都没有错,但是我们已经讨论过太多回了,却依旧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从小悦悦事件至今,类似的事件依旧不绝,能怎么办?或者说,能够通过怎么样的方式,让打电话报警、救人成为路人的第一反应。

从视频中能够发现,女子被第一辆肇事车辆撞倒后,后面路过的汽车都选择绕行通过,并没有任何车辆停留,直至第二辆肇事车将女子碾压。有网友说,如果有车辆停在受伤女子跟前,打开“双闪”为其“挡车”,哪怕不下车施救,该女子或许不会死亡。这就涉及到了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出行认知心理与行为的关系,而这个认知心理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不伸援手”的解法。

早年,有核心期刊论文指出,基于交通心理学原理,指出行人的认知心理状态与交通事故关系密切,并以定性分析的方法,把行人不安全行为归为有意和无意两类……虽不是直接对驾驶员心理进行研究,但是按照常理推论,不难得出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在经过系统培训获得驾驶执照后,更能够考虑到行人在这一情况下处境,理应有所举动。

而从这次事件视频中的多车躲避,应该反思现行的驾驶员培训与考核,真的做好了吗?

2012年公安部123号令公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增加了在科目三之外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科目四”。“科目四”中,对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涉及不多,现实中对这一科目的学习也多流于形式,只要考过即可。可以说,现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与考核,缺乏一种对驾驶员人道主义精神的教育,甚至是缺乏对驾驶员事故后处置能力的教育。从国内现实情况来,这样的教育如能落到实处,甚至推广强制,十分有必要。

毕竟,在这种突发状况下,每个人的应激处置能力并不一样。肇事司机、行人、路过司机不施救的原因,可能是被吓到、慌张无意识了,也可能是当心扶起被讹,更有可能是不想参与。但是接受过系统驾驶培训的人,比普通行人更应该能够了解现场的状况和处置方式。因为他们比普通行人了解汽车的性能及其带来的伤害,更比普通行人熟知在道路事故中如何处置。所以,那些路过绕行司机的行为,值得引起反思。

在国内路权尚不明确也得不到有力保障的情况下,在道路通行中,机动车成了“霸者”,掌握了路权。如果仅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刑责来警示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并不能够让所有驾驶员都能够去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侥幸心理人人都有。而这时候,对驾驶员的人道主义精神的教育,或许就很有必要。

这是一个漫长的培养过程,看起来也很理想化,但是如果能够形成一个切实有效的机制,严格机动车驾驶证的准发标准,让每个驾驶员能够通过这样的教育,时刻保持对生命的尊重,对路权划分的尊重。那么,类似这次女子被撞无人施救的事件,会不会有不一样的转机?2006年,中国红十字总会、交通部、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通部门要积极组织公安民警和机动车驾驶人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加救护培训,但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考取救护证书。后因存在乱收费现象而淡出公众视线,但这未尝不是好的尝试。

社会的进步,需要制度的不断完善、规则的不断合理来保障。如果能在制度和规则之外,让每个参与社会的个体自身拥有权责意识,主动去改善和尊重,或许才是更高级的社会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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