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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评|县委书记被指“抄袭”,不能让下属背锅

黄帅
2017-07-04 13:2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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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被指“抄袭”,引发舆论关注。细心的网友发现,这篇刊登于6月23日《延安日报》二版的文章,标题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与新华社2015年5月14日发表的一篇题为《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的文章内容高度雷同。两篇文章共有800多字雷同,从文法上算作抄袭并不为过。

耐人寻味的是舆论的反应和官方的回应。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官员出丑,哪怕是一些细微的失误,也会牵动舆论场的热议。这折射出舆论对公权力监督意识的提升,也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更重要的是,在调查真相出现前,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将矛头指向官员本身,而基于的理由,更多还是既往的经验和感性的揣测。

不对个体和个案进行标签化处理,是每个理性的现代公民都应具有的素质。但是长期以来,官场给人的印象,就是官员们沉浸在文山会海中忙碌的形象,官员言行缺乏外部监督,以及官员语言个性化表达的缺失。正因此,此事件发生后,舆论普遍落入了一种思维圈套——既然之前的官员出丑,后来陆续被归咎为官员个人素质的问题,这次事件是否也是如此?

从官方最新的回应来看,这篇署名为李志锋的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组织撰写,李志锋本人并不知情。至于为何会以署名文章形式见报发表,李志锋本人也并不知情。李志锋已就此事向市上有关领导当面做了汇报,正在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这样的说辞是不足以令舆论质疑之声平息的。一方面,此文的确有可能是县委办公室的人员所写,对行政事务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官员署名文章未必都由其本人所写,由秘书或其他下属写就后再署上自己的名字,此类现象并不少见。这或许是因为官员本人“日理万机”,无暇创作,但这样的“真相”一经暴露,还是会引起舆论对官员懒政的指责。

另一方面,若真相并非官员“中枪”,而是像过去许多案例那样,那么这就是刻意诱导舆论,将责任推给“身边人”,让下属背锅,则无怪网友产生对官员本身缺乏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的联想。

从常理分析,作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其发言稿、署名文章,由秘书或办公室人员起草、收集资料,在目前的官场语境下并非不可接受。但就算如此,其本人却也不能丢掉把关的责任,毕竟文章落的县委书记的大名。

不论从何种情况上讲,舆论在监督意识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官员言行的诸多细节,已不再像过去那样,能够遮掩、卸责,只能在事情发生后,直面外界的关注、质疑乃至误解。只有官方及时开诚布公,将事实真相以最迅速和最坦诚的方式表达出来,才是处理这类“公关危机”的最佳方式。而在真相浮出水面之前,舆论也没必要过激和非理性地搞“渲染式批评”——不妨让新闻再飞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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