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上海改革市与区财政事权划分: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

澎湃新闻记者 臧鸣
2017-07-05 15:31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上海将逐步将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级财政事权,逐步将外部性较弱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区级财政事权。

7月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公布,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市、区两级政府支出责任。

根据《意见(试行)》,对属于市级并由市级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区级并由区级政府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区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区分情况确定市与区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对确定为中央的财政事权,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上划工作。对确定为地方财政事权或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按照明确的职责,主动承担相应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对中央委托上海市行使的财政事权,市政府在委托范围内,以中央委托单位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在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划分方面,首先明确市级财政事权,逐步将高等教育、基础科学研究、标准化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全市性重大传染病防治,以及企业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基金收支缺口弥补等基本公共服务确定或上划为市级财政事权。

其次,改革明确区级财政事权,逐步将社区服务、学前教育、征地拆迁,以及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和市容环卫等地域信息强、外部性较弱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区级财政事权。

第三,改革合理确定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逐步将司法、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科技研发、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旅游公共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社会救助与社会服务、养老服务、就业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农村村庄改造、林业建设、地方水利、环境保护与治理、需要市统筹布局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体现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跨区且区级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或市区两级均设有相应公共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并明确各承担主体的职责。

根据《意见(试行)》,2017-2018年,市级各部门研究提出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承接国家安排的国防、国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任务,同步调整完善上述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2019-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改革进程,承接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任务,同步调整完善上述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并加快推进其他相关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基本形成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为上海市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坚实基础。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