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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拔刀追赶,“路怒司机”砍碎他人车后玻璃获刑8个月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莫振英
2017-07-26 12:37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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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车辆出行被挡,“路怒司机”却持刀追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虹口区法院获悉,2017年7月25日,法院对这起寻衅滋事案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被告人刘晓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据法院介绍,39岁的刘晓因开车时间长、脾气暴躁闻名朋友圈,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只要摸上了方向盘,就容不得路况有一丝差错。

2016年12月25日凌晨,刘晓驾车外出,至小区弄口欲转弯时被停在该处的另一辆汽车挡住了去路。刘晓立刻闪汽车大灯示意该车辆离开,可是该车并未驶离。刘晓不免怒从心来,他二话不说就下车找司机理论。而另一辆车上的司机陈松正在接听电话,见刘晓怒气冲冲地找来,听到其不友善的谩骂就与他争执了起来。

几番过后,刘晓却突然回到自己车内,陈松以为他不再纠缠,正想离开,不料却见刘晓从车内取出一把菜刀就往自己的车上砍去,车后玻璃瞬间被砍得粉碎。

吓坏了的陈松赶紧驾车逃离,不依不饶的刘晓转身上了自己的车就向前追去,当追至四川北路、山阴路口时,刘晓将陈松的车截停,并再次持刀下车欲追砍陈松的车,陈松倒车后立刻调头从刘晓身边避让驶离,直到看不见刘晓的车追来,他才松了口气并报警。

到案后,刘晓坦言自己买刀原是自己家用,事发当时也只是想用刀吓唬陈松,但没想到自己控制不住情绪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事后刘晓赔偿陈松车辆物损6000元,并得到了陈松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晓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积极赔偿了受损车辆的损失,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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