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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高温天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按时足额发高温津贴
7月13日,上海市总工会向各区局(产业)工会发出工作提示,要求降低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防范热痉挛、热衰竭、热射病等职业性中暑事件发生。
其中提到,各级工会应协助用人单位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当气象部门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时,要调整工作安排,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该《工作提示》强调,要加强对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安排长时间穿戴各类防护用品的抗疫工作人员定时休息,补充水分,采取各类有效降温措施,预防中暑情况的发生。
《工作提示》具体要求为:
1. 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各级工会应协助用人单位在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如防晒遮阳棚、移动式送风风扇、喷雾风扇等。在高温工作场所配备防暑饮料和急救物品,如绿豆汤、糖盐水、盐茶水、含盐清凉饮料等,以及清凉油、人丹、藿香正气水等急救药品和冷水、冰块、毛巾等降温用品。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各级工会应协助用人单位科学安排工作时间,针对建筑等行业职工,可采取避开日光强烈、气温较高的时段(如11时至15时),选择早晚温度相对较低时段开展工作,坚持“做两头,歇中间”。针对环卫等行业职工,可采取轮换休息,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等方法,降低劳动强度。当气象部门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时,要调整工作安排,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3.发放劳防用品和高温津贴。各级工会应配合用人单位向高温作业劳动者发放必要的防暑护具、药品等劳防用品,加强个体防护。应提醒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不能以高温作业现场提供的防暑降温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4. 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各级工会要协助用人单位行政,落实高温慰问专项资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人群,积极开展高温慰问“送清凉”活动。结合“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深入基层倾听职工呼声、关注职工诉求,配合用人单位尽力协调解决高温作业职工反应的现实困难。
5. 发挥好工会服务阵地作用。各级工会要统筹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各类社会资源,发挥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健康服务点、职工服务中心等工会服务阵地作用,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职工提供避暑休息便利,帮助环卫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等户外职工群体切实解决在高温天气“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的现实问题。
6. 加强对特殊人群关爱。各级工会应配合用人单位,对患有心血管性疾病、慢性肾炎、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不适合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三期女职工等特殊群体,调整其工作岗位或作息时间。要加强对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安排长时间穿戴各类防护用品的抗疫工作人员定时休息,补充水分,采取各类有效降温措施,预防中暑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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