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武汉:未成年人当主播须父母同意,8岁以下不能单独在车内

程墨 毛军刚/中国教育报
2018-04-08 08:59
教育家 >
字号

日前,武汉市新修订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学校应建立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此外,《条例》提出,未成年人担任视频直播网站主播须征得父母同意。

《条例》还规定,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不得将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单独留在车内,4岁以下儿童乘私家车需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据介绍,为适应未成年人成长面临的新形势,《条例》针对诸如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监护不当和监护缺失以及特殊未成年人的保护等问题给出了应对措施,并将武汉市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积累的经验,如“12355”热线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建设、校园安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做法,通过修订法规予以吸纳固定,以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原题为:《武汉:未成年人当“主播”须父母同意》)

    责任编辑:李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