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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防逃工作关口前移: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
2018年前4个月,上海已从10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名,彰显了追逃未尽、脚步不止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而成绩的背后,则是体制机制的变革带来了新的动能。
对此,上海市纪委监委成立案件协作室,专门承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既发挥指挥统筹作用,又行使追逃追赃职能,积极打造专业化的追逃追赃工作班底。
此外,上海全市16个区也设立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实现追逃追赃工作全覆盖。上海市追逃办要求各区追逃办合成作战、形成合力,强化责任、分级推进,重视发挥好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上海也在努力积极探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相关职能整合后,为做好转隶后追逃追赃工作的衔接,上海市追逃办对有追逃追赃工作任务的9个区逐一上门走访,对各区转隶后追逃追赃工作承办人员工作交接、设置专人专班负责追逃案件、案卷材料建档移送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推进追逃追赃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上海分批次召开了“天网行动”重点单位案件推进会,听取个案汇报,关注“天网行动”追逃对象中职务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外逃人员,提早谋划,重点经营,确定工作重点,对6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国外“织网”,国内也要“筑坝”。
譬如,上海将防逃工作关口前移,与组织、外事等部门共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完善制度规定,运用科技手段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证照的管理。上海落实监察法的新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延伸防逃触角,筑牢防逃围墙。
2018年,上海市追逃追赃工作还突出追逃追赃一起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抓好追逃追赃的线索管理,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赃款外流,结案后要将线索移送追逃追赃部门,努力使赃款藏不住、转不出,找得到、追得回。
目前,上海市追逃办已开展外逃、失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大起底工作,对全市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和纪检机关办理的案件和线索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摸,进一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
“我们将把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作为重点考核项目,纳入各区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对追逃防逃机制不健全、未按规定报告外逃人员情况、落实上级追逃追赃工作部署不力、责任不清、重点追逃个案推进不力的将严格予以责任追究。”上海市追逃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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