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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细节︱西西弗的胜利:如何避免更大更多的败坏?

赵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023-11-2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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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收录的都是我开始公共写作后所写的相对重要的文章。从进入法律系学习再到回母校当一名法学教员,迄今已过去20多年。我读书和任教的中国政法大学有个传统,但凡新生入校,都会集体宣誓“执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当数千人的声音回荡在大礼堂,那一刻也成了我们关于法律最初也是最永恒的记忆。

如此多的学生为这个学科所吸引,当然是因为心中有关于公义、关于法治的理想。但当越来越深的进入这个学科,越来越多地看到生活中还有那么多的不公、歧视甚至是苦难,法律都无能为力时,我们好像也越来越多地只是将法律当作一份谋生的职业,一种可以获得世俗成功的媒介。

于我个人而言,一路从本科读到硕士和博士,并顺利回母校任教,再一路从讲师晋升到副教授再到教授,法律好像真的就只是用逻辑和理性剖析的体系、制度和规则,我陶醉于自己的职业素养,沉溺于跟同行的科研竞赛,慢慢地也变成了马克斯∙韦伯所说的“没有灵魂的专家”。我太关心抽象的诫命,并不关心具体的生活;我很倾心于宪法与行政法的知识,却好像不太爱为它所辐射的个人。加之一直修习德国法,我甚至自视甚高地觉得自己的贡献就在于提高学科的知识增量,所以根本没必要把脚扎进泥里。

我的好友兼同事罗翔老师游说我写普法专栏,我最初都是抗拒的,抗拒的原因之一是觉得写了也没用,之二是这些文章也难成为我科研考核的KPI。我甚至跟他说,我个人非常认同英国作家毛姆的价值观,就是在“真、善、美”的排序上,美是第一位的。所以修习法律并著书立说,说到底就只是追求智识完美。我还记得在从昌平回城的车上,罗老师听罢我的高谈阔论后沉寂一阵说,美和真和善不是对立的,既然你认为美是第一位的,干嘛不身体力行把自己的一生过成一种美。我理解他所说的美,不是智识上的优越、道德上的无暇,而是人之为人,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是自知作用有限还要积极投入的使命和勇气。那一刻我被他身上的道德感所打动,于是就有了第一篇应邀而写的“抢生二胎该罚吗?”

真正让我通过写作开始跟他人产生情感连接的始自天一案的那篇文章。天一案本来是个颇有争议的刑事案件,一个小姑娘因为写作一本色情小说就获刑10年,怎么看都与一般公众的朴素法感不符。我一边听罗老师和陈老师讨论如何减免刑事责任,一边想这个案子倒是跟我曾译介的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约瑟芬穆岑∙巴赫尔案”很像,刑事案件的背后所关涉的,都是是否承认写作色情小说属于艺术创作自由,以及如何确立这种自由的保障和边界。

当时为写这篇文章,我读了涉案小说,也科普了有关耽美和腐女的知识,文章里更是夹杂了很多个人作为艺术爱好者对艺术自由的体悟。文章刊出后获得很多转发,主编还转来很多读者留言,说因读到一个法律老师在文章里写,“既然这个社会中已然存在数量众多的腐女群体,且她们能够从耽美作品中获得情感抚慰,那么这些文学作品中的艺术性就不能被我们这些占据多数的异性恋者轻易否定”而落泪。

之前写作学术论文当然也会获得反馈,但却从未有过这种由心发出的,写文章就能让人感同身受并心有戚戚的也是第一次。尽管罗老师一再提醒我们不要自我感动,但在看到有那么多的读者回馈,诉说可以从一个法律老师那里获得尊重和认同时,还是会被感动到觉得即便这类文章不能被计入科研KPI,就只是为这些普通人发出声音也都是值得的。

在天一案后又有了“大货车司机北斗系统掉线案”、“修剪自买的香樟树被高额处罚案”、“劣迹艺人终身禁业案”、“丰县小花梅案”“穿和服被寻衅滋事案”“武汉妈妈网暴坠楼案”等热点案件。

也因为写作这些法律评论,我开始越来越多地了解到法治的真实水位,也越来越多的意识到身为一个法律人的社会责任。虽然这个比附实在有点高攀,但这种心路历程的变化又与我钟爱的小说家村上春树颇为相似。他因为厌恶体制,从大学毕业起就选择当个自由职业者;最初写小说时,小说主角也总是刻意与社会和权威保持距离,只愿守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深深挖洞。但到了中年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作为小说家的社会责任,他去访问东京毒气事件的加害者和受害者,写出“如果放弃以自身的力量去感受和思考的努力,就等于放任自己随便进入精神囚笼”这样振聋发聩的警句。他后期的很多小说都不再选择逃避,即便被人苛责无法摆脱知识精英的认知局限,也还是不断以自身力量去发掘个人与体制之间的真实关联。

我曾经有多迷恋村上年轻时的疏离感,现在就有多敬佩他中年后的蜕变和承担。

能有上面的体悟,还是要首先感谢当时不断鼓动我进行公共写作的罗翔老师。他让我认识到,人生的参照系其实并不只是论文、专著和科研项目,还有更多的其他可能。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相比获得什么头衔,或许更重要的是你是否真的相信和认同你在课堂上不断言说的价值和真理,并真的愿意去践行。罗老师出版《法治的细节》时,给我们几位好友定制了特别腰封,上面写着“愿你我在每一天的生活中,完善法治的细节”,我也一直把这句话当作是鞭策和鼓励。

除了罗老师外,评论文章结集出版还要感谢共同从事普法写作的其他小伙伴。陈碧老师不仅是我从读书会时就认识的好友,还经常与我合写文章,本书中的很多文章不是受她启发,就是为了与她商榷。我俩有个共同的公号“法律圆桌”,陈老师最初提议签名就写“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宏”,以纪念我和她的“怡红快绿CP”。但公号刚开张就有好几篇文章被删,我多少有点emo,陈老师转了首诗让我接受失望,公号最后的签名也改成了诗结尾那句,“没有什么能拯救你,除了写作”。但现实生活中,陈老师却总是扮演低落情绪拯救者的角色,即便是最黯淡无光的时刻,她也会说,我们就是要经历和见证。她学生说,陈老师年轻时经常拿《肖申克的救赎》鼓励他们。一个学生跟她说,“看了好多遍肖申克的救赎,还是坚持不下去了”,她回复“那就再看一遍”。我们常说,这个时代最稀缺的品质就是勇气,陈老师永远是勇气本身。

相比于法治之光和勇气担当,李红勃老师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宅心仁厚的那个。当我们仨都在义愤填膺的讨论法律对买妻者的轻纵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时,只有他将目光投向被拐妇女家中的孩子,忧心“当媒体的报道和公众的舆论纷纷散去,那些未成年的孩子又该怎么办?”;2022年的那个六一,全国各地的中小学都普遍性居家上课,他语重心长地写,“停课的范围应该最小,能一所学校停课的,就不要两所学校停课;时间应该最短,停课一周就可以的,绝不应该停课两周”。这些话平实克制却打动人心,体现出一个法律人对他人境遇的共情和对普罗大众的悲悯。

这本评论集的文章大多都发表于澎湃“法治的细节”专栏。

在大学里,我主要研习和教授宪法和行政法学,而宪法与行政法学所关注的核心命题又始终都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学公法的人自始都会对权力心存芥蒂,也会时时防御公权不受约束的扩张而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吞噬。所以这本书中的文章基本都指向个人和国家关系这一核心命题。

我也固执地认为,无论再怎么斗转星移,公法最紧要的仍旧是守住国家作用的界限,约束公权行使的疆域,避免其蜕变成吞噬一切的利维坦

而这一认识也在过去几年里再度被强化。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原则轻易就会被街道的一份文件击穿;人脸识别、码化管理等数据技术的适用非但未造福公众,反而成为捆绑和约束个人的工具;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时往往为达到杀鸡儆猴的一般预防效果,就随意逾越过罚相当的界限,终身禁业、处罚决定无限度公开甚至羞辱性执法的事例都不在少数。

这些发现也改变了我的写作方式,最初写法治评论时,我还是更愿意选择有争议性的案件,美其名曰让自己脑力激荡,但说到底还是想通过精细分析展现下智识优越,对于很多公权机关明显违法的案件,觉得既然如“刻在额头上一样明显”,还有什么可说呢?但太多的事例证明,所谓法治观念并非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被牢固确立,人类的文明也常常如火山上的薄纱一般脆弱,所以坚信的就要反复言说,珍视的就要竭力守护,即便守护像西西弗推石头一样推上去会掉下来,那也要再推上去哪怕还可能再掉下来。这种努力绝非一种徒劳,因为守护本身也是对自由落体的抵抗

约束公权力的背后正是对个人尊严的维护。“人是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国家的手段;国家是为个人而存在,而非个人为国家而存在”。这句话我在宪法与行政法的课堂上讲过无数次,如何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我所研究的这门学科,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句,因为这就是公法最朴素的真理。

村上春树曾说,“我写小说的理由,归根结底只有一个,就是让个人灵魂的尊严浮上水面,沐浴光照。为了不让我们的灵魂被体制禁锢和贬损,所以始终投去光亮、敲响警钟,我坚信这才是故事的使命”。如果今天再让我来说,法律到底是什么?学法律到底为了什么?我也会说,法律说到底关心的是每个具体的个人,所要做的是护住每个个体的尊严,不让它为他人、体制甚至国家所纠缠和贬损。这应该是我们这些法律人的终极目标,也是我们日复一日为此努力工作的真正原因

我们写天一、陈春秀、金德强、小花梅,还有被隐去姓名的因穿和服拍照就差点儿被寻衅滋事的少女,被执法机关在网上公布了所有个人信息的某地25名酒醉酒女司机,不仅因为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们有关,也因为修习法律的人最应该明白,个人对于理想国家的构建同样负担责任,如果我们任由庞大体制吞噬我们的同情心和道德感,那么就无法再抱怨自己也有可能成为被随便牺牲掉的少数。所以还是村上春树的那句,“不能让体制利用我们,不能让体制独断专行。不是体制创造了我们,而是我们创造了体制”。

学法律的人一般都会认识到法律的有限,但这种有限性却丝毫不能折损法治对于人类的意义和价值。它无法承诺我们最佳的生活蓝图,却提供给我们最低限度的可预见、可计算的安定和保障;它约束着国家权力,也守护着个体尊严

过去的几年里,不确定性替代确定性成为支配人类命运的力量,我们难以置信的在有生之年经历了瘟疫、战争和越来越大规模的破坏。但这些变化也让我们看清,唯有越来越多地凝聚法治的共识,珍视自由的价值,才能走出人类治乱循环的宿命,才能避免更大更多的败坏。所以,如果本书可以启发读者理解法治的真正意涵,思考权力作用的边界,我会感到非常欣慰。

谨以本书敬自由、敬公义、敬法治!敬我们心中未被浇灭的法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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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本文系作者为新书《权力的边界》所作的后记。法治中国,不在宏大的叙事,而在细节的雕琢。在“法治的细节”中,让我们超越结果而明晰法治的脉络。

    责任编辑:单雪菱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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