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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陈岚:一时愤怒发微博,尊重法院判决向杨美芹女士道歉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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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晚10时许,作家陈岚通过微博发表对小凤雅事件的道歉声明。
12月27日晚10时许,作家陈岚通过微博发表对小凤雅事件的道歉声明。@作家陈岚 图该微博称,本道歉信已经过法院审核。
此前,12月2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宣判现场获悉,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王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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