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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寰新谭|八国联军进逼,清廷和地方却在为“还洋债”斗心机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戴海斌
2020-10-09 11:12
来源:澎湃新闻
外交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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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主编的《近代中外交涉史料丛刊》第一辑(十种)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丛书第一辑聚焦晚清时期的中外交涉与交流。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外交学人”特邀这批史料的几位整理者,基于史料对晚清外交和中外交流做更深入的解读和分析,在以更丰富的细节尽可能还原历史事件的同时,也希望能激发对当下中国外交与中外交流的一些思考。

120年前,当清朝中央政府对外宣战时,东南各省督抚却与外国达成和议。这荒诞一幕背后是弱国的悲哀。本文所述即是这幅扭曲的历史图景中的一个片段。

120年前,仇洋排外的义和团运动最终招致八国联军入侵。然而,战争爆发后,中国南北却出现了画风迥然不同的两幅图景——北京的清廷不遗余力进行战争动员,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人在东南一隅苦心维持中外互保,两头拧的显然不是一股劲,但却微妙地保持了平衡。其中较大的一次风波,即“停解洋款”事件。

所谓“洋款”,即清廷历次向列强所借外债,以关税、厘金、盐税等为抵押,其中以关税为最大宗,据借款合同由各海关分期直接扣还或代为扣还本息。清廷以为中外既已开战,洋款自应停付,一律改拨军饷,用以弥补紧张的中央财政。这一如意算盘,实际给地方督抚出了一个莫大难题。刘坤一、张之洞和两广总督李鸿章等人频繁函电往来商议如何打消朝廷这一旨意,甚至密函京中的军机大臣以求助力。

本文即以《庚辛史料》结合其他文献,勾勒庚子事变中地方督抚与朝廷这场“斗法”的曲折过程。

“索然无味”的电报有何价值?

《庚辛史料》,许同莘辑,连载于《河北月刊》1935—1936年第3卷第1—8、10—12期,第4卷第2、4、6、11期。许同莘,江苏无锡人,曾留学日本,归国后入张之洞幕府为幕僚。1909年张之洞去世后,许同莘曾为其编纂《张文襄公全集》(编注:关于《庚辛史料》及辑录者许同莘其人,作者曾于澎湃新闻撰文做过详细的介绍,可参看)。

据辑录者“题记”,此种“史料”主要汇辑庚子事变时期官方电报,可以说是许同莘编纂《张文襄公全集》的一个副产品。据编辑体例,“已见李文忠、张文襄(编注:指李鸿章、张之洞)全书者不重出”,则这部分资料是《张文襄公全集》及今人所编《张之洞全集》所未收者,可与两书互补。目前可见《河北月刊》连载者,起自庚子五月初九日,迄至九月初三日(即1900年6月5日至10月25日。本文以汉字表示农历日期,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公历日期),共528件,总计约7万字。

《庚辛史料》,许同莘辑,戴海斌、裘陈江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

据笔者整理统计,《庚辛史料》所录主要是庚子事变期间张之洞所收各方来电,不录发电,而来电责任人总计近百人,上自各省督抚、将军大员,下至湖北派往各地的“侦探委员”,涵盖范围相当广泛。各方来电,大多篇幅短小,且内容零散,头绪纷杂,初读者一时难免困惑。不过,如许同莘所指示,“一事之起,必有由来;一端之发,必有究竟。电文既略,若不与来电参观,则如隐谜、歇后,索然无味矣”。

电报这一类史料,实有其特殊的性质与利用方式。而《庚辛史料》所涉时段恰值庚子事变的高潮时期,各电虽多属只言片语,却反映了不少重要时事及时人观念,如将此材料置放于合适的语境,不仅与先后电文相补充,而且与同时期其他文献相印证,往往可以显现较高的史料价值。如庚子七月初五日(1900年7月30日)“江督(刘坤一)致鄂督(张之洞)电” 便是一个好例:

“江电洋款事,先致荣、王(编注:荣禄与王文韶)两相公函,自是稳着,已拟稿电请慰帅驰递,仅会公及袁衔,以期迅速。荣、王处似可无庸多衔。公谓如何?坤。”

下文即详叙“停解洋款”一事之经纬,通过与其他史料相互印证,可知《庚辛史料》收录的这条电文所透露出的信息,对我们理解这场地方督抚与朝廷的博弈提供了更多的维度与视角。

朝廷下旨“停解洋款”,东南督抚阳奉阴违

1900年六月初十日(6月30日),即清廷宣战诏书下达后第十日,军机处寄户部及各省将军、督抚上谕称:“现在统筹战备,迭经谕令各省筹饷练兵,共保疆土。惟库款支绌,饷项艰难,既与外洋决裂,所有各省认还洋款,著即暂行停解,听候部拨,移充军饷。”(《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第207页)

刘坤一(1830—1902)

然而,当时的中国南北却是“冰火两重天”。东南各省督抚不理会朝廷宣战的旨意,反而与外国达成和平协议,避免整个清帝国一起陷入战争局面。这一行动史称“东南互保”。但对于朝廷的旨意,各省督抚也不便公然违抗。因此,两江总督刘坤一作为“专辖各口商务”的南洋大臣,在奉到“停解洋款”的上谕后痛感棘手而“忧急欲死”:如照办,各国必将分据海关,危及沿江各省;如秘密不宣,各省皆不解款,又无法向朝廷交代。逼处两难之间,他只好向两广总督李鸿章、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人商询应对之策,又电告当时在上海的盛宣怀有“万紧事件”,令迅速赶赴南京面议。

李鸿章主张由南洋领衔,联合沿海各督抚请旨“收回成命”。刘坤一依议寄电各省,历数停还洋款之害,表明“是不还款,即失大信,又受巨亏”的立场,一面酌拟奏文,只待各省复电后发出。(《寄东南各省督抚》,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初九日,《刘坤一遗集》第6册,第2572页)但各地反响并非一致。山东巡抚袁世凯认为,既已奉明旨,“奏必不准,且被严谴,于事无补。”湖广总督张之洞也不以遽奏为然,尤其“收回成命”语太过直露,隐含抗旨的风险,当另拟一办法,令与驻沪领事婉商,请展缓还款一两月,待日后补足,并“微露内意”以探口风。较之径直具奏,商缓解款在政治上相对安全,李鸿章以为“可行”,并提示除商请各领事外,还应与汇丰、华俄两大外国银行妥议。

刘坤一电召次日(7月5日),盛宣怀即乘船前往南京,在那里停留不多时,又匆匆赶回上海。关于面谈情形,刘事后向李鸿章通报:“初八奉廷寄,既约杏荪(编注:盛宣怀)来宁商酌暂缓之策,允回沪与余道(编注:上海道余联沅)商办,实无把握,焦灼万分。”(《南洋刘大臣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三日辰刻到,《李鸿章全集·电报七》,第114页)

此处“商办”者,即指张之洞提议对外商议暂缓解款而言。张之洞当时由朝廷谕旨寻找出据以引申的话头,认为谕中本有“暂”字,证明缓解事属可行,并暗示可加重语气,适当给外国人一些压力——“若苛责外省强以显违谕旨,必致沿江督抚均行更换,东南大局顿变,彼此无益。外国若强据海关,东南大乱,商税更少矣。”(《致广州李中堂江宁刘制台上海盛京堂》,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一日巳刻发,《张之洞全集》第10册,第8099页)

盛宣怀(1844—1916)

盛宣怀返回上海后,刘坤一又追发一电:“台旆往返,烦劳感歉。此事关系太重,苦思无良策,能否照香帅(编注:张之洞)电商办,务祈详细体察,妥筹办理。”(《刘岘帅来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一日,《愚斋存稿》卷三七,第868页)电内虽然指示按照张电“妥筹办理”,但毫无把握,故叮嘱必须“慎重出之”,可见刘本人犹疑不决的心态。

盛宣怀明知与虎谋皮万做不到,洋债事“力止必不可行,亦不可播”,遂提出一折中方案:六、七两月,英、德还款为数有限,且均在两江、湖广两督辖区内,“东南力能为之”;其余洋款则在九月以后,可延宕执行,“届时梦已醒矣”(编注:此处指清廷届时应已知无法以一国之力战胜八国联军),待朝局改观后再行复奏。(《寄江鄂刘张二帅》,光绪二十六年六月十三日,《愚斋存稿》卷三七,第869页)这里考虑了外债偿还的具体情况,同时也对时局发展抱以相对乐观的预期。

广西巡抚节外生枝,刘、张二督求援中枢

各省督抚几经磋商,最后达成共识,于六月二十日(7月16日)发出会衔电奏,除湖南、广西两省外,其余各省督抚均列衔名,内称:

“……是停还洋款,于各省筹饷有损,尤于京饷有妨。盖停战无期,则需饷尤巨,既有必战之志,必宽留筹饷之源。臣等再四思维,拟恳天恩,俯念此事保疆以练兵为急务,筹饷以商贾厘税为大宗,洋款若停,牵动内地厘金,亦碍华民生计,转于饷需有损,京饷及北上诸军饷需无从接济,关系尤大。可否饬下户部,通盘筹计,俯准暂行仍照旧案解还,以保饷源而维全局。俟数月后体察大局情形,再行请旨办理。”(《会衔电奏》,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日辰刻发,《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155页)

奏中所提理由,均由朝廷立意反方向发挥,通篇强调“停解洋款”不仅不能如原预想的那样增加饷源,反而影响内地厘金等款项,严重有碍战时饷需供应。由于当时清朝借洋债均以关税、厘金作为抵押,在东南督抚看来,若停还洋款,必导致各国出兵“力据海关,分扰沿江沿海各省”,其结果是“洋货不能入,土货不能出,各省商贩裹足不前”,不仅关税“涓滴无收”,作为内地商税的厘金也将“因而大绌”。据当时估计,若东南各省也与外国开战,“洋税全失,内地税、厘收数亦必十去五六,通盘核计,较之向解洋款转受亏在千万两以外”。这种财源损失,当然是清朝所不堪接受的。

刘坤一等人发出会衔奏折后,自揣“准否难必”,心情一直非常紧张。至会奏到京时,天津已告失陷,清廷对外政策相应发生调整。六月二十三日(7月19日)上谕竟“著所照请,仍照案按期解还归款,用昭大信”。由“洋债不还”引发的一场意外风波,暂告平息。刘坤一等人悬着心才放了下来。

不过,中间仍发生一段插曲。广西巡抚黄槐森个性保守,原不以“东南互保”为然,此次会奏也未列衔,事后又奏请维持原议“停解洋款”,对刘、张等人多作讥弹。该电奏经由山东济南转奏,山东巡抚袁世凯为经手人,他深知此电“与东南大局甚有关系”,于是按下来电。而作为中国电报总局督办的盛宣怀,当时利用控制电报系统的便利,一路追查,命沿途各电局将该电撤销。(《盛宣怀致刘坤一张之洞电》,光绪二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义和团运动——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第141页)

刘坤一也意识到此奏致命,“几欲扰乱全局”,但他的考虑更为慎重,认为如不转递电文,将来黄槐森以隐匿奏劾,引起朝廷诘责,反而无以自解,于是一面示意不必追撤,仍请照转(《寄袁中丞》,光绪二十六年七月初五日,《刘坤一遗集》第6册,第2581页),一面与张之洞紧急商议,密函在京中军机大臣荣禄、王文韶,嘱托“力为主持”,“奏明将原折留中不发”。

前引《庚申史料》中庚子七月初五日电文中所谓“先致荣、王两相公函,自是稳着”,便是刘、张沟通中枢的明证,刘坤一“拟稿电请慰帅驰递”,此处“慰帅”即指袁世凯,在消弭“停解洋款”后患方面,东南各督抚互通声气,全力合作,构成“东南互保”的重要一环。最后为此事解围的是由广东北上抵沪的李鸿章。李鸿章在两广总督任上时,黄槐森受其节制,他听说此事后,立即电告袁世凯不必转递黄奏,并知会署理两广总督德寿,对黄槐森予以申饬。停解洋款之议,终于不了了之。

事过境迁,至1900年八月初旬,刘坤一致各省督抚、各海关道电称:

“据江海关道电称,八月洋款,还期在即,各省关派款未解者甚多,沪关税收减色,万难筹垫。际此时局艰危,更不宜失信,再滋口实,乞迅电各省起解凑拨,共维大局,等语。务祈迅赐解沪,免致藉口,另生枝节。切祷!盼电复。坤。”(《江督致各省督抚关道电》,庚子八月初八日申刻发,《庚辛史料》,第82页)

此时八国联军正占据京师,两宫仓皇西狩,中外战争形势已然逆转,清朝一时似成“无主之国”。而经历风波之后的南洋大臣刘坤一仍以“不宜失信”为理据,竭力维持着南省海关解还“洋款”的惯有秩序。这一幕稍显扭曲的历史图景,也正体现了庚子事变复杂性质的一个侧面。

(作者系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

    责任编辑:朱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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