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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中国教科院研究员储朝晖,教师惩戒权是可以适度体罚吗,问我吧!
7月14日,陕西初中女生遭班主任长期辱骂事件引发关注。今年5月山东某教师因体罚学生被通报解雇,并被纳入信用“黑名单”。而此前,颇受争议的“20年后打老师案”也起源于课堂上师生的矛盾。如此种种,使得“老师如何管理学生”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有人认为山东当地对涉事教师“处罚过重”,而陕西辱骂学生的教师又被“处罚较轻”。两起事件的处理结果都未得到舆论满意,究其原因还是教师惩戒行为缺乏明确的条例参考。 
2019年7月9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我是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深耕于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等领域的研究。重塑教师实施“惩戒权”应当把握哪些方面?“明确教师惩戒权”是否意味着允许教师适度体罚?欢迎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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