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周垂坤律师,关于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法律属性问题,问我吧!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认定微信红包与转账性质存在区别,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则属于借款,据此判令被告周先生偿还原告刘女士借款12900元。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如今,压岁钱、各类礼金等纸币红包逐渐被线上支付替代,亲朋好友间使用微信红包或转账的情况很常见。为何发红包被认定为赠与,转账被认定属于借款?二者在法律上的解释有何不同?情侣之间的电子转账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分手后是否需要退还?日常微信转账和发红包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细节?我是律师、盈科全球总部合伙人周垂坤,关于微信红包和转账的法律属性问题,欢迎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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