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证监会:拟将新能源汽车等红筹企业纳入境内上市试点范围
9月17日,证监会公布《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表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公告》表示,除此前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也将纳入试点范围。
《公告》同时指出,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前述行业限制。
对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的试点范围的原因,《公告》称,是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包容性,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证券上市,助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红筹企业纳入试点并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通知》明确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行业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红筹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二、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不受前述行业限制。
三、红筹企业申请纳入试点,应当符合《通知》《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相关安排的公告》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