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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鹤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www.hljcourt.gov.cn/ssfw/)、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院长信箱”栏目、黑龙江法院网(http://www.hljcourt.gov.cn)进行办理。
四、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系统暂停运行。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19104680529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申诉信访联系电话: 18646861357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附:线上立案操作流程
电脑端网上立案流程如下:
第一步: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黑龙江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在网址栏输入http://www.hljcourt.gov.cn/ssfw/)。

第二步:在登陆黑龙江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后,选择网上立案。

第三步:通过注册个人账号,填写个人实名等信息后方可登陆操作,注册完成后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手机端立案流程如下:
第一步:打开手机微信,在小程序中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进入界面后,按照提示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完成后点击我要立案,选择审判立案,选择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第二步:上传诉讼材料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为必填项,否则无法完成提交)。


温馨提示:案件提交成功后,若立案申请符合起诉条件,立案法官会及时予以立案,并通过预留的手机号通知您领取《诉讼费缴纳通知书》,您可用手机银行线上缴费,在七日内缴纳诉讼费,即立案成功;如您提交的立案材料不符合网上立案的要求,需要补正或补充的,立案法官将在网上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正的材料、期限等内容。

原标题:《通告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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