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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丈夫婚外情,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2023-06-13 15: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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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有的男人只有挂在墙上了才老实。但有时候,挂在墙上的男人也可以给你一记“重磅炸弹”。

01

几天前,姜律师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新闻:

袁培(化名)与丈夫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的日子,虽然没钱但还算温馨甜蜜,丈夫对她不错,而袁培也一心一意地经营着这个小家。

2016年,袁培和丈夫,公婆一起从事废纸品回收的生意。这门生意又脏又累,但收入还可以,能维持生活,袁培为了这个家一直在付出。

2021年,丈夫患上肝硬化和肝衰竭,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几欲崩溃。

丈夫患病期间,袁培一直细心照料,该花钱的地方也绝不含糊,只要能挽回丈夫的生命,她什么都愿意去做。

但事与愿违,丈夫还是在2021年的11月份去世。

在收拾丈夫遗物时,袁培发现丈夫手机里有一个备注为“表妹”的微信联系人,打开聊天记录后惊呆了。

她发现,两人早就确立了不正当恋爱关系。从2018年8月开始,就频繁给这个“表妹”转账,其中大部分转账备注有“我爱你”“媳妇,我爱你”等亲昵的话语,仅仅微信转账记录就高达40余万元。

袁培进一步查看了丈夫的银行卡和手机账单,发现丈夫还为“表妹”开通了亲情卡,在网上购买了各种礼物和保健品,总共消费了18万余元。此外,还送给“表妹”一辆价值13万余元的汽车。

袁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觉得自己被背叛了,丈夫不仅出轨还挥霍家庭财产。

她要求“表妹”归还钱财和物品,但对方不认账,还说他们是真爱。

袁培气得浑身发抖,她不敢相信自己的丈夫竟然背着她偷偷养着一个小三。她想起自己和丈夫的生活,觉得自己太傻太可怜了。

她辛苦工作,节衣缩食,为了给丈夫治病欠下了一屁股的债。而他却在外面花天酒地,把钱都给了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伤害。

人性啊,你没有把对方的良心拿出来全然审视,根本不知道自己嫁的到底是人还是动物。

于是,袁培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去战斗。

她拿出了丈夫的手机截图和银行流水单,证明他们之间有不正当关系,并且涉及大量金钱往来。拿着准备好的证据,袁培将“表妹”告上法庭。

最终,法院判决“表妹”返还袁培丈夫通过微信转账等赠予的现金40余万元,并返还通过支付宝亲情卡消费18万余元款项,合计65万余元;

对于袁培丈夫购买赠予给“表妹”的物品,应当按照所购物品价值12万余元予以返还。

02

事情到这里,对于袁培来说总算是有了一个好的交代。

但,这个案例,却让无数网友心寒不已:

给老婆吃糠咽菜,跟小三锦衣玉食,原来真的有男人可以如此薄情寡义!

在这里,北京离婚律师要提醒各位原配,时刻谨记袁培事件带来的教训,如果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并且还给第三者转账的情况下,千万不能坐以待毙,一定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给各位原配们打一剂“强心针”,丈夫花在第三者身上的钱,是可以追回的,这是婚姻法赋予原配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平等的处理权。

事实上,不论是第三者还是其他人,丈夫的赠与行为得不到妻子的认可,妻子都可以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行为的无效,并要求受赠人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而关于“出轨”,法院认可度比较高的证据一个是书面证据,配偶或者第三者在被发现婚外情后,出于悔过心理主动写的“保证书”,即承认与某某存在婚外情,并保证不再犯的书面材料。还有是电子证据,比如微信、QQ、电子邮件或者短信等存在婚外情的聊天记录。

还可以搜集老公给第三者的转账记录,包括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可以采取录屏的方式保存,并到公证处做公证,提高证据的效力。如果能证明老公为第三者买包、买车买房等商品付款的,也可以起诉追回。

03

北京离婚律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在夫妻双方未约定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获得的收益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系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在没有法定理由时无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

只有在夫妻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如果一方在婚外恋期间擅自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款项支付给婚外恋对象不论款项金额大小,其目的都不是为了夫妻日常生活需要,而是为了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交往关系,该赠与行为未经原配追认,侵犯原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

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赠与虽是一种你情我愿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置于婚姻中,出轨一方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严重破坏了婚姻彼此忠诚的价值基础,损害了配偶方的情感和财产权利,违反公序良俗,败坏社会风气,不能得到保护。

作为他人婚姻内的第三者,既会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最后还会落得“人财两空”的尴尬境地。

在日常生活中,北京离婚律师提醒各位,如果发现配偶在出轨期间向第三者赠与财物或房产,作为无过错的一方,伤心之余应理性面对,注意留存过错方婚外情的证据及相应的转账记录,及时提起诉讼,减少损失。

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婚姻困惑、家事纠纷,可以找我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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