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专业债务纠纷律师: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如何判定?

2024-01-17 13: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段时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A公司与陈某、B公司的投资合同纠纷案。

夫妻债务

事情是这样的,A公司与陈某、B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由A公司向B公司投资,B公司、陈某在约好的时间以约好的对价回购A公司的股权。A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陈某履行股权回购义务,除此之外,要求陈某之妻对陈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诉称,其与陈某签署《借款协议》,由A公司向陈某提供借款,之后A公司与陈某、B公司签署《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即A公司向B公司的借款转化为投资款,B公司、陈某在约好的时间以约好的对价回购A公司的股权,如果没有完成回购,那么就要支付违约金。所以起诉要求陈某履行股权回购义务,陈某之妻对陈某所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陈某辩称,妻子不与其一起经营公司,《投资协议》的签名也是自己代签的,其与妻子签过婚内财产协议,与公司财务是独立的。

夫妻债务

陈某之妻辩称,自己不同意回购股份,陈某的债务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且陈某之妻还提交了婚内财产协议、代持协议书、声明书等证明陈某与其财产互相独立。

经审理,法院认为A公司与陈某、B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为A公司与陈某、B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中,《补充协议》约定A公司向陈某、B公司发出回购函,已经履行回购通知义务,如果不是因为法定条件,不因其他事由有所改动,所以,陈某应该按《投资协议》履行回购义务,支付回购款。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那么,你是否了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李迈律师不得不说:夫妻债务是由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组成,债务的性质不同,那么处理方式自然也不一样。在处理之前,认定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是很重要的。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