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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首次对《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发现了这些问题

吴玮/央视新闻
2019-10-21 20:59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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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21日消息,2019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全国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也是《高等教育法》这部法律颁布实施20年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

21日下午三点,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有关法律草案的报告和有关工作的报告。其中一项便是对《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的结果报告。

根据执法检查报告显示,20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基本得到了有效实施,我国的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并向普及化迈进的历史跨越,我国已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法律确立的教育公平原则得到充分彰显。

然而,在这次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央视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委员李巍,对检查报告进行了解读。

央视记者 吴玮:李巍委员您好,我看执法检查报告里列举了一些《高等教育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您对哪几个问题印象比较深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教科文卫委委员 李巍:《高等教育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在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总体来讲基本上得到了有效实施。但是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些薄弱的环节,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我印象比较深的问题是:

第一,部分高校聚焦人才培养这方面的意识不强,过于重视外部评价。主要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大学的排名、论文的数量、项目的申报方面,对长远发展谋划不够。

第二,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应用型、复合型、技术和技能型的人才比较匮乏。比如说,人工智能、大数据、全科医生、家庭护理等方面人才比较缺乏。

第三,高等教育总体的发展当中的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还依然存在。(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很多学校出现了“同质化”的现象。

第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这项制度改革,各地也出台了一些方案和措施,也在不断地优化过程当中,但是怎么能够使考试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能够科学选人、科学育人,还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央视记者 吴玮:根据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提出哪些检查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教科文卫委委员 李巍:第一,要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优先”,把人才培养摆在首要的位置上。这一点对于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奖状、唯学历”等顽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将来在制度设计,在政策、资源、资金方面,要向中西部的学校、东北地区的学校倾斜。

第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改革活力,加强高校办学自主权,释放改革发展活力,进一步落实招生自主权。

第四,针对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所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保障的作用,把近几年来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继而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

(原题为《全国人大首次对<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发现了这些问题》)

    责任编辑:姚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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