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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瑞典使馆再次提醒在瑞典同胞防范新冠疫情

中国驻瑞典大使馆
2020-10-27 04:04
唐人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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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瑞典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发展,单日新增报告确诊病例逾千人。已有中国公民不幸感染,正在隔离康复中。  

驻瑞典使领馆温馨提醒全体在瑞同胞务必提高对疫情严重性的认识,做好防护。  

一、重视防疫,树立疫情常态化的防控意识,牢记疫情就在身边,切实遵守当地防疫要求,不要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二、严格防疫,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且密闭的环境,出行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尽量戴口罩。坚持“非必要、不旅行”。    

三、科学防疫,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保证充足睡眠和均衡营养,加强体育锻炼,讲卫生、勤洗手、勤消毒,不要因疫情打乱合理作息和生活。  

四、理性防疫,关注瑞典政府等官方正式渠道的防疫信息,不要因各种不实信息而影响良好心态甚至恐慌,更不要信谣传谣。 

五、如出现疑似症状,请及时就医,积极配合卫生医疗部门检测和治疗。如不幸确诊,请及时通报中国驻瑞典使领馆。

瑞典医疗热线1177(中国手机拨打+46771117700),新冠肺炎咨询电话11313(中国手机在瑞典可直接拨打)。瑞典公共卫生局网址:www.folkhalsomyndigheten.se

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驻瑞典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46-763383654

驻哥德堡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46-709395290

(原题为《再次提醒在瑞典同胞防范新冠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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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瑞典使馆再次提醒中国公民注意瑞典延长限制入境政策

微信公众号“中国驻瑞典大使馆”10月27日消息,日前,瑞典政府再次延长限制入境政策至2020年12月22日,限制范围不变。中国公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入境瑞典:

一、持瑞典或持欧洲经济区成员国长期居留许可,或持上述国家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D类签证人员。上述人员以及瑞典公民和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同居伴侣和子女(需持有亲属关系证明,并提前办理签证)。

二、持瑞典学习居留许可人员(无论是否为首次获得,无论是否在瑞典居住过均可)。

三、高技能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该项条件由入境时机场边境警察现场判断)。

四、定居在澳大利亚、格鲁吉亚、日本、加拿大、新西兰、卢旺达、韩国、泰国、突尼斯、乌拉圭的中国籍居民。

瑞典警方强调,瑞典边境警察拥有外国人能否入境的最终决定和解释权,瑞典警察局不会提前批准入境许可,也不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回答个案咨询。所有入境决定将在入境时根据当事人所持材料现场决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发展中,驻瑞典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尽量减少国际旅行。如确需来瑞,请务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同在瑞家属、就读学校或雇主确认,做足准备,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滞留或遣返。

有关入境政策详细说明可参考以下网站:

https://polisen.se/en/the-swedish-police/the-coronavirus-and-the-swedish-police/travel-to-and-from-sweden/

瑞典警方电话:11414(中国手机拨打0046-771141400)

    责任编辑:王建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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